
日前,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2026年福建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福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论目标市场为何地)均须参与错峰生产。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错峰范围
福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论目标市场为何地)均须参与错峰生产。
二、错峰时间
(一)全省每条熟料生产线年生产天数以省工信厅的公告为准(300天+10%)。各企业应在公告的年生产天数内统筹错峰计划和生产计划,即全年错峰时间加上生产时间不得超过年生产天数。
(二)全年预计错峰170±X天。在确保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一季度错峰55+X天,二季度错峰45+X天,三季度错峰 40±X天,四季度错峰 30±X天(“X”是指根据市场变化决定是否增减)。
(三)错峰期间省外水泥熟料入闽量按惯例省内错峰停窑时间同比例减少,海螺等各品牌省外入闽量数据由协会向政府相关部门核实。
三、具体要求
(一)各企业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错峰计划,且停窑时间需超过72小时,方可纳入错峰时间。
(二)停窑时间计算,统一按入窑生料喂料停止时间作为停窑开始时间,入窑生料喂料开始时间作务恢复全严时水间,以此计算停窑时间,停窑时间精确到小时。
四、关于核减天数
(一)对获得福建省住建厅《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许可证》的熟料生产线,减免错峰10天;获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熟料生产线,减免错峰3天。
(二)2026年6月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的生产线可减免错峰3天,2026年下半年完成的减免错峰1.5天。2026年内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的,减免错峰5天。
(三)获得省工信厅或工信部确认(有发文并在有效期内)的能效”领跑者"生产线可减免错峰5天。
(四)鼓励替代燃料应用,按季度统计熟料标煤耗下降达到10%的生产线下季度可减免错峰2天,以此类推。(企业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核实)。
(五)所有减免错峰天数仅限于获证熟料生产线使用且必须一次性用完。
五、关于错峰天数互抵
(一)同企业间互抵:同等规模熟料线互抵部分按实际天数的80%折算,不同规模熟料线互抵部分按70%折算(熟料线规模以政府批复产能为准)。
(二)不同企业间互抵:原则上2026年继续实施大小窑对接,大小窑对接比例为1:2.2,即小窑可按2.2天对抵1天给大窑,但是,未完成2025年度错峰任务的大、小窑企业失去对接资格。
(三)2026年运转天数达到90天的熟料生产线才能用于错峰天数互抵,否则,不能互抵。
(四)年生产天数270天的熟料生产线不能用来抵年生产天数300天、330天的熟料生产线;年生产天数300天的熟料生产线不能用来抵年生产天数330天的熟料生产线。
六、监督与检查
(一)为更好地及时核对开、停窑情况:对于停窑 12小时内未在错峰群发布的按发布之日(时)统计停窑时间;对于开窑12小时内未在错峰群发布的按实际开窑时间前3天统计开窑时间。
(二)当企业发布停窑、开窑信息时,负责检查企业立即跟进检查核实,并及时在错峰群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三)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华润水泥、红狮水泥、福建水泥、金牛水泥、龙麟水泥、春驰水泥等组成监督小组(根据需要也可选择其他水泥企业),监督小组对错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5号前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四)每月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计各企业错峰完成情况及省外入闽情况,于10号前汇总上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对未完成错峰的企业,报请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报并约谈,以及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