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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0年错峰生产计划出炉(附表)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体:
摘要:2020年,重庆全市31家水泥企业共48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平均每条水泥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110天。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2019年完成情况及2020年安排意见的通知显示,2020年,重庆全市31家水泥企业共48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平均每条水泥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110天。

错峰生产时段:

2020年1—2月、6—8月、11—12月和雨季、用电高峰、环境应急时段、重污染天气时段为错峰生产重要时段,其他月份为错峰生产调节时段。

全文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生态局,市水泥协会,各水泥企业: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43)要求,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2019年完成情况通报及2020错峰生产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2019错峰生产完成情况

据重庆水泥协会统计,2019年全市31家水泥企业共48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计划安排错峰生产停窑总计4905天,实际错峰生产停窑4177天,合规减免错峰生产停窑840天,合计完成年度错峰生产任务的102%。其中,全面完成年度错峰生产任务的有重庆小南海水泥厂、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重庆壁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13家企业;完成年度错峰生产任务80—100%的有13家企业;完成年度错峰生产任务64—80%的有5家企业。(见附件1

二、2020错峰生产安排意见

全市31家水泥企业共48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总计错峰生产停窑5280天,平均每条水泥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110天。通过错峰生产,实现年度减少水泥产量1500万吨,减少标煤使用150万吨,减少用电量13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约15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5万吨,减排氮氧化物约2万吨,减排粉尘约40万吨。

错峰生产时段。20201—2月、6—8月、11—12月和雨季、用电高峰、环境应急时段、重污染天气时段为错峰生产重要时段,其他月份为错峰生产调节时段(见附件2)。

三、差别化精准错峰生产原则

(一)环保排放指标精准错峰。鼓励水泥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治理,把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污染天气预警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指标纳入错峰生产考核。每年以环保在线监测数据为依据,生产线排放指标达到标准,且为全市水泥企业先进值,生产线按《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细则》(2020年试行)(以下简称错峰生产细则),减免错峰生产停窑天数。

(二)能源消耗指标精准错峰。鼓励水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改造工作,把企业能耗指标纳入错峰生产考核,每年以企业能源管理核查报告为依据,能源管理达到先进单位,生产线按《错峰生产细则》减免错峰生产停窑天数。

(三)协同处置精准错峰。支持水泥窑开展污泥协同处置,把生产线协同处置污泥纳入错峰生产考核,每年根据实际到厂污泥量和生产线实际生产能力,核算生产线日平均协同处置污泥量,达到要求,生产线按《错峰生产细则》减免错峰生产停窑天数。协同处置主城区污泥的水泥企业,可错开错峰生产停窑时间,连续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生产线不参与错峰生产。

(四)熟料销售精准错峰。支持水泥企业加大水泥熟料市外销售工作,把水泥熟料市外销售量纳入错峰生产考核。每年以企业市外销售开据的发票为依据,全年水泥熟料市外销售量占熟料总产量5%以上,生产线按《错峰生产细则》减免错峰生产停窑天数。

(五)能效置换精准错峰。重庆市内不同集团企业间可在同一区域内,按生产线大小同比例进行能效置换错峰生产,能耗高生产线少开、能耗低生产线多开,能效置换的生产线必须达到最低错峰天数要求,才能给予错峰生产能效置换。

(六)精准错峰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减免错峰生产的生产线,企业每年向市水泥协会提出申请和报送相关资料,由市水泥协会组织行业有关专家核实、认定。停产一年以上的生产线、环保排放、能耗水平不达到标准的生产线不予进行错峰生产能效置换,符合减免错峰生产天数的企业,按《错峰生产细则》规定的最低错峰天数进行错峰生产。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指导本地区水泥企业认真执行错峰生产,推进错峰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水泥企业要认真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错峰生产停窑时间,实现区域水泥市场产销平衡、企业产能发挥、环保放总量控制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水泥行业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双丰收。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定期组织错峰专题会议,研究错峰生产有关工作。市水泥协会要制定《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细则》,按季度、年度精心安排调度。引导和协调水泥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督促水泥行业企业严格执行。结合各企业能耗指标、排放指标、开展协同处置任务和环保在线运行天数,细化错峰生产时间,做到差别化精准错峰,把错峰生产抓实抓好。要建立跨区域水泥行业协调机制,做好错峰区域与非错峰区域、错峰企业与非错峰企业的协同协作。

(三)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精神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HJ 847—2017的规定要求,将我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纳入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下达目标任务。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将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错峰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执行错峰生产完成情况实行红、黄、绿名单管控,对落实较差的企业将予以通报。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环保局,市水泥协会,各水泥企业要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广错峰生产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对错峰生产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增强企业责任感、荣誉感和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营造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9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完成情况表

         2.2020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10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完成情况表


附件2:

2020重庆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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