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 暂无资料

青海:加快推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更新日期: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字体:

    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后,根据青海省产业发展实际,青海省出台《关于加快青海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动青海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寻求差异化发展之路。

    倒逼:5亿元投向节能技术改造

    按照《方案》要求,到2014年底,青海省水泥企业要全部完成余热发电(余热利用)、脱硝、粉尘捕集技术改造。进一步强化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能源、资源单耗指标约束,对整改不达标的水泥生产线坚决予以淘汰。

    省经委副主任宁克平告诉我们,青海省共有水泥企业16家,水泥生产线26条。在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省经委利用市场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快推动水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升级。目前,青海省企业已累计投入5亿元开展了余热发电等多项技术改造,75%的水泥企业已完成了余热发电技术改造。

    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推动节能减排和降低生产成本,配套建设了6MW余热发电站,可年发电4500万千瓦时,解决了企业每年三分之一的用电量,仅此一项可每年为企业带来1000万元的收益。

    目前,金圆水泥、海西化建一期、祁连山水泥、江河源水泥这4户企业的余热发电工程也已建成投运,金鼎水泥、格尔木宏扬水泥、海西化建二期、金河水泥等4户企业余热发电工程年底前完成调试。金圆水泥、盐湖海纳、祁连山水泥、金鼎水泥、海西化建、江河源水泥等6户企业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生产线脱硝工程;盐湖海纳富氧燃烧技术应用工作方案已获工信部批复,计划明年底建成投运;互助金圆水泥也已编制完成富氧燃烧技术应用工作方案。

    调整:寻求差异化发展

    一方面是产品同质化严重,普通水泥产量严重过剩;另一方面是,青海省所需的高温水泥、油井水泥等特种水泥需要从河南、陕西等地购进,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市场的需求。为此,在化解产能过剩的过程中,省经委积极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通过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整合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同时,加大科技研发能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中国矿业大学等科研院所、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和自主研发,已成功研制出了适宜高盐卤环境、能抵御盐湖卤水侵蚀的抗盐卤水泥,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第一批工业性试验已经完成,表观效果良好,预计年底可进行第二批次工业性试生产。

    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到“十二五”末,青海省将取消32.5这一低标准复合水泥产品生产,引导水泥企业发展特种水泥、高标号水泥、抗硫酸盐水泥、抗盐卤水泥等产品,整合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及建筑预制构件产业,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以质量提高替代数量增长。

    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省建材工业协会已制定了青海省水泥行业自律实施方案,并成立专家库和自律诚信管理基金,通过技术支撑,奖惩机制的建立,促进水泥企业在质量、环保、节能方面加强社会责任和诚信建设,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

    转变:循环经济的重要节点

    在这一轮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水泥行业消纳工业固废和城市废弃物的功能,将水泥行业作为青海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节点,构建化工、有色、化肥和水泥统筹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就显得更为重要。

    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工业废弃物――电石渣,而对于水泥生产企业来说,电石渣成分均匀,含钙量高,是优质的水泥原料,如果能用来代替石灰石生产水泥,不仅能变废为宝,还能降低水泥企业的生产成本。

    在省经委支持下,新型建材工贸公司投资8000万元实施电石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年处置干排电石渣40万吨以上,不仅解决了青海宜化公司的电石渣污染问题,还可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万吨。同时,新兴建材工贸公司还通过技术研发,利用火电厂、氟化盐厂、化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氟石膏、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水泥,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

    除了“吃掉”工业废渣,水泥企业还能承担起所在城市各种污染物、建筑垃圾等的最终消纳功能。

    据了解,发达国家的水泥窑都承担着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危险废物、废塑料等废弃物的功能。目前,我国的北京、浙江等地的水泥企业也拥有了此项技术。此次化解产能过剩的《方案》中也提出,支持青海省水泥企业开展消纳电石渣等工业固废和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危险废物等废弃物,降低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