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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股份再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更新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来源: 金隅股份 【字体: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相关要求,完成了沪市上市公司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经综合考评,金隅股份201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这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两年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

  本次评价以2016430日前在上交所上市的约1100家上市公司为评价对象,评价期间为201551日至2016430日。上交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规定的8个大类的评价内容和45条具体的评价标准,对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相关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确定评价结果。各上市公司按最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形成A、B、CD四档评价结果,分别对应信息披露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仅得分排名为前30%(含)的公司获评“A”级。该评价结果将作为并购重组分道审核的重要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为A列入“豁免/快速审核类”,结果为B、C列入“正常审核类”,结果为D列入“审慎审核类”。此外,上交所对公司再融资等市场准入事项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也将重点参考该项评价结果。

  金隅股份连续两年获得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不仅使公司的市场信誉及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更体现了证券监管机构对于公司规范治理程度和市场化运作水平的高度认可,为公司未来在资本市场成功运作各类再融资及并购重组项目奠定了坚实的信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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