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水泥政策终揭面纱 结构调整是重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0日
    本报记者祝慧
 
  在各方面翘首期盼三年之后,我国第一部完整的水泥工业产业政策终于问世。
 
  今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下称《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下称《政策》)。在此前,我国对水泥行业的管理缺乏一个系统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指导文件,国家对水泥工业的管理和调控主要是依据国家定期发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等文件。
 
  三年漫漫长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规模扩大,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很快。从1985年起我国水泥产量已连续21年居世界第一位,目前占世界总产量的48%左右。
 
  “水泥产量的快速增长,从数量上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与此同时,水泥工业发展中也出现了诸多严重问题。”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低水平能力占有很大比重等方面。“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资源、能源、环境、运输条件,盲目投资,竞相低水平扩大水泥生产能力,加剧了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
 
  “这一系列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该负责人强调。
 
  但是,要想解决水泥行业发展中的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而此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在此情况下,2003年,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家发改委上报的有关情况报告上批示,要求抓紧制定水泥产业发展政策,以实现对水泥行业的宏观指导和调控。
 
  随后,国家发改委组织中国建材工业协会、建材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研究编制了《政策》和《规划》初稿,并组织专家进行修改和完善。先后召开多次有行业协会、大型水泥企业、设计院、规划院、研究院、咨询单位、有关省市发改委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在经过三年多方的讨论、论证之后,今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了这两个文件,并同意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并组织实施。
 
  “此次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了鼓励什么,禁止什么,发展什么,对限制盲目增加产能和淘汰落后能力也有具体的要求。可以预见,它的颁布将会对水泥产业和水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强化全行业转变增长方式的紧迫感,促进结构调整,提高水泥工业整体素质,实现水泥大国向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结构调整居要位
 
  在公布的《政策》中,记者发现结构调整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提高产品质量是水泥工业实现产业升级的基本着眼点。因为现在我国虽然是水泥大国,但不是水泥强国,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落后工艺水泥还占55%,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是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当务之急。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如果不能及时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会带来局部生产能力的快速扩张,市场竞争加剧,水泥销售价格大跌,导致大批企业亏损。所以,结构调整、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必须要与布局调整和企业重组相结合,在有资源优势、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发展。防止借调整结构之机,不顾客观条件地盲目扩充产能,形成所谓的‘高水平盲目建设’。”在对记者描述结构调整方向的同时,该负责人也指出了结构调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提高集中度是重要内容
 
  “到2020年,产业集中度要达到较高水平,水泥工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政策》如此描述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与此同时,发达国家水泥企业在我国的兼并重组步伐也大大加快,都想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生产规模巨大、产品竞争力更强的水泥企业巨头,通过规模扩张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来强化竞争力。在国际水泥企业加快联合重组的同时,我国水泥行业组织结构却没有显著改变。2005年,我国水泥企业还有5078家,企业平均规模只有20万吨。水泥产量1000万吨以上的企业集团只有10家,仅占全国的15%,其中最大的海螺集团水泥产量6200万吨,只占全国产量5.85%。
 
  “水泥工业产业集中度低,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市场混乱,而且制约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政策》将提高产业集中度作为重要内容。”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将提高产业集中度作为重要内容也是为了实现水泥行业的规模化生产和自主创新,使我国水泥工业尽快由大向强转变。
 
  当然,虽然提高集中度有很多优点,但也要注意可能产生的问题。该负责人就提醒说,实施产业重组和企业联合,要综合利用市场和政策两个合力。考虑到中国的水泥企业中,大部分是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在促进联合重组的过程中,要按市场原则,充分兼顾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企业、地方的利益,形成共赢。
 
  提高门槛不是拒中小企业于门外
 
  在《政策》中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条目,那就是提高了准入条件。那么,准入条件的提高是否意味着将中小水泥企业拒之门外,以此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呢?
 
  对于记者的这个疑问,这个负责人予以否认:“《政策》中没有任何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限制性措施。”他指出,目前,中国现有水泥企业绝大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许多企业都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基本上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产业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的,是基于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考虑的,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政策》。
 
  “当然,一部分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由于受资金和技术条件限制,技术装备水平低,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这部分生产能力应该予以坚决淘汰和限制。”该负责人强调。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