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学者、盘古智库学术委员 梁海明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在“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下,中国企业加速“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企业要“走出去”,除了“思想先行”、“粮草先行”,做好前期规划、风险评估和以雄厚财力作为后盾之外,还需要有“知识产权先行”的意识。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框架下,建立更加完善的商标战略实施机制,提防中国品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受到侵犯。
中国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商标遭恶意抢注,是“一带一路”政策中常被外界忽略的,但这又是较迫切需要解决的环节。
数据显示,中国企业过去在海外投资过程中,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商标遭国外企业抢注而失去商标经营的自主权,例如“飞鸽牌”自行车商标被印度尼西亚抢注、“海信”在德国被抢注、联想因Legend在很多国家被注册要改用“Lenovo”等。
众多中国企业品牌商标遭外国抢注,固然是因为中国企业和产品在国外的声名鹊起,关注度越来越高。似乎可以用法国名牌“Chanel” 始创人CoCo Chanel的名言——“被人仿造是一场灾难,没人仿造是更大的灾难”——来阿Q式地安慰自己。但在现实中,那些被外国抢注的商标,中国企业无论是要通过法律手段向国外企业赎回这些商标,还是另起炉灶开张新设商标,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非常昂贵,这也为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带来不少障碍。
中国企业商标被抢注的原因很多,在用一只手指指责外国企业恶意抢注的同时,另外四只手指需要指向自己,深入检讨被恶意抢注的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企业缺乏长远规划,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常等到自身出口业务形成一定规模才想到海外注册,却可能为时已晚。二是,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了解不足,缺乏品牌商标的防御思维,在部分商标法不太健全的国家,的确常常发生商标原本所有人无奈放弃品牌的案件,或是至少要付出高额的经济补偿。三是,企业常常过多考虑知识产权保护的费用成本,由于海外商标保护、维护等费用较高,增加中国企业的负担,导致不少企业放弃商标保护,而且在商标遭外国企业抢注后维权意识不强,助长了抢注的坏风气。四是,目前在国内企业中,拥有专门知识产权保护队伍的企业为数甚微,企业制定品牌商标保护战略时,缺乏知识产权人才,而且也缺乏官方相关的数据和专业指引,因为后知后觉导致未能抢占先机、提前部署品牌商标保护程序。
如今在“一带一路”的战略下,随着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领域的争夺,已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布局全球,直面环球商业竞争的主战场之一。在前车之鉴下,企业更须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光是中国企业,还包括中国政府,应当更加注重在以下几处发力。
对中国政府而言,政府一方面可考虑从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储备,加强对品牌商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证、诚信机制建设及规范管理,以及增强培训机制等方面着手,开展前瞻性规划,组建系统的、完善的品牌商标服务专业队伍,为到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商标遭抢注问题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政府应提供更多资源,对到海外注册商标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国企业提供资金补助,解决注册费用高昂问题。与此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引导品牌商标行业组织、协会的建设,加强发挥他们的“三自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多一层保护网。
此外、政府应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商标领域的合作备忘录,通过这一政府之间的沟通平台,协助遭抢注商标的中国企业,能在相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得到妥善解决。
最后,政府也应考虑设立对知识产权、商标保护不力的国家黑名单,供中国企业参考。与此同时,政府可通过每个季度发布有关哪些国家对品牌商标侵权情况比较严重,中国企业在哪些国家需经常申请注册保护,同一行业在哪些国家已有注册等最新信息,以及提供各主要国家中国企业商标注册程序、商标注册数量,侵权诉讼数量和企业维权平均成本等信息,让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可掌握相关权威资料,提前部署。
对企业而言,它们既要培养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海外思维模式,也应考虑创新商标保护模式。例如采取家族品牌策略(Family Brand Strategy)、多元品牌策略(Multi-brand Strategy)和联合品牌策略(Co-Branding)三结合的新模式,在“走出去”时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消费人群,采取不同的品牌策略,不但可避免一旦商标遭抢注就全军覆灭的窘境,还可通过与投资所在国的知名企业合作,共同推出产品,并冠上共同品牌,为中国企业在竞争激烈的海外投资市场寻求新的发展模式。
在“中国制造”是当之无愧的全球第一的今天,全球知名的中国品牌却如此之少,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未来中国政府和企业必须共同关注提高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的保护意识,合力筑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实施机制,这样既有助推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的长远发展,也能为“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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