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福山国税助力冀东水泥转型升级

来源: 来源: 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山东省烟台福山区作为烟台市最重要的城市供水水源地,协调做好工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在福山区政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奋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进程中,福山区国税局紧贴国家结构性减税要求,根据水泥产业特点,找准切入点,为企业提供多元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政策性服务给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循环经济,是生态工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走进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整洁有序的厂区使人一改往日水泥生产企业尘土飞扬的印象。对于这一变化,公司财务经理深有感慨,“公司在发展环保产业、循环经济方面决心很大,公司在成立的第二年就投入大笔资金开始购入了脱硝设备、气体分析仪、窑尾排风机、高效油浸式节能变压器、高效干式变压器、袋式除尘器等设备,用于环境保护和节水节能。”在经理看来,福山国税局急企业之所急,以最快的速度兑现税收政策,极大地降低了项目投入成本,缓解了资金压力。”     
目前,公司工业用水基本实现全部内循环利用;余热发电全部自用,能满足企业生产用电量的1/3左右,极大节省了生产成本。据了解,企业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年间接减少了火力电厂消耗标煤2.5万吨,减排6.8万吨二氧化碳气体,实现了二次利用废气余热发电来进行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截至2015年10月,企业累计缴纳国税税款13257万元,国税局累计为企业办理抵免所得税税额625.16万元,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157万元,实现了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税部门支持当地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建设最直接的手段和措施。这方面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减计收入、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等内容。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下,当地企业投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方面的资金每年都在增加。近五年,福山区国税局共为全区6户企业办理资源节约和环保节能方面税收优惠115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区生态工业向着循环、环保、节能方向持续发展。     
    国税主动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公司因为机器设备的增值税抵扣,仅2010年国税局就‘送给’我们企业6700多万元。”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纪秀峰说,从2009年公司成立以来,该公司先后投资9.8亿元,建成了日产5000吨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2012年至2014年公司年销售水泥实现收入均突破6亿元关口。目前,该公司正着手推进生产线改造升级,升级后企业发展能力和创利税能力会进一步增强。     
    纪秀峰介绍,水泥行业属于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的行业,公司从2010年上马的年产能200万吨干法旋窑生产线,到2014年完成投资9亿元以上,仅机械设备投资就接近6个亿。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当地提供了三百多人的就业岗位,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据了解,该公司仅2014年完成销售收入6.58亿元,向国税部门缴税4951万余元。     
    福山区国税局时局长说,区委、区政府基于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需要,在要求国税部门组织更多税收收入的同时,又迫切需要国税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与此同时,纳税人也特别需要国税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政策,缓解资金压力,增强发展信心。这就要求国税部门全面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增强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为福山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提供最大可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