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6年1月29日公告,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30,000万元、1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事件点评】: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不会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近期在阻力位5日均线之下呈下行趋势,股价创60日新低,空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下跌的趋势,持币观望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