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9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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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经济信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日
4月18—19日,由工信部消费品司汪敏燕副巡视员带队,国家工信部、人社部、煤监局等部委组成的考核组一行5人来江苏省考核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期间,考核组赴无锡、常州2市实地查看2015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关项目实施完成情况。19日下午,考核组在宁听取江苏省2015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专题汇报。省政府王志忠副秘书长、省经信委徐一平主任及省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国土厅、环保厅、物价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银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汇报会,经信委高清副主任陪同考核组实地考察并参加了汇报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低端落后产能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相关措施扎实推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提前两年(于2013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这两年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推进相关企业主动化解和压缩过剩产能、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2015年,圆满完成国家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及省定目标任务,2015年江苏省5个承担国家任务的行业共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炼铁110万吨、炼钢150万吨、电解铝10万吨、水泥290万吨、小火电机组52.7万千瓦,实际完成淘汰量分别为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122.2%、125%、125%、100%、100%。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和测算,本年度项目的实施和顺利完成,实现节能(折标煤)94.3万吨、减排COD 0.3万吨、减排 SO2 1.1万吨,腾挪土地6639.6亩。同时,部分承担任务企业在淘汰拆除低端落后生产线后,实施技术改造、更新工艺装备、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
考核组对江苏省2015年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江苏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协调机制作用发挥好,政策措施操作性强,目标任务下达分解到位,工作安排周密,进展有序,人员安置方面积极、主动、稳妥,工作成效显著,有些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