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底前压减水泥产能600万吨
来源: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三个行业的去产能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提前完成“十三五”过剩产能化解任务。到2018年底前,全省压减水泥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
江苏加快去产能,“路线图”非常清晰。
严禁新增产能。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或突破限额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明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以2013年国务院出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为时间节点,此后核准或备案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凡未按规定开展产能置换导致新增产能的要严查;此前的水泥违规项目,未经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告、认定或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的,停止生产许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许可,存在落后设备、工艺、违规产能及生产淘汰类产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许可。
淘汰落后产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能耗超限额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结合城市规划和沿江产业布局,鼓励中小船厂转型转产。
压减过剩产能。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转型转产、搬迁改造退出部分过剩产能,支持企业通过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主动退出低效产能。引导主城区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退出行业或实施环保搬迁、退城进园,支持优势企业推进联合重组。鼓励优强企业开展产能国际合作,面向全球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围绕高端制造、提质增效、节能减排要求,推进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等高端产品,鼓励船舶企业利用现有造船基础设施转型发展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特种船舶。
按照序时进度,今年江苏省压减水泥产能38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已分解到24家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