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水泥企业在大连市环保局通报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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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11月16日,大连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对未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单位的通报》,公布了百余家未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单位名单,其中包括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水泥厂和大连永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旨在督促各违法单位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缴纳罚款,对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大连市环保局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要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市环保局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宗旨,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抗霾攻坚百日会战”、“利剑斩污净水行动”、“利剑斩污卫蓝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工作,有力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促进了企业自觉守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数环境违法单位,能够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履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仍有部分环境违法单位,至今尚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对违法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这些未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单位尽快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