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云南省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有序调节供给能力,促进兼并重组和技术提升,水泥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成效明显。
一、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
产能规模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通过停止未开展产能置换项目建设、加快“去产能”步伐、加大规范准入管理、通报资源能源消耗情况、实施惩罚性电价等“倒逼”性政策措施,严控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全省水泥熟料总产能8583万吨,控制在8600万吨目标以内。其中,全省共淘汰退出2条小型新型干法窑、7座机立窑,去水泥熟料产能200万吨。有9个项目获得省政府确认并公告产能置换建设方案,等量置换产能885万吨。
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减少到142条(座)。其中,131条新型干法生产线产能8373万吨,11座机立窑生产线产能210万吨。新型干法生产线中,日产2000吨及以上生产线93条,熟料产能7144万吨,平均单线产能提高到76.8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比重达到97.6%。42.5级及以上标准和特种水泥产量占总产量53%,熟料与水泥比为1:1.46。
绿色生产持续推进。全省已有73户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生产企业配套安装了余热发电装置,装机总容量达到446MW。有87户企业配套安装烟气通脱硝装置。全行业5项能耗指标均在《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标准以内。全省有2家企业率先建成投产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装置,对绿色生态和低碳水泥生产起到良好示范效应。
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减少到106户。其中,5户整合主体企业辖属54户企业,75条生产线,水泥熟料产能占全省总产能62.4%。
产业布局渐趋合理。除楚雄州因客观原因外(石灰石资源不足),其他15个州市至少有1条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窑生产线,而产能过剩的滇中地区相对减少水泥熟料产能260万吨。全省人均水泥熟料产能1.83吨。其中,人均新型干法熟料产能1.78吨,2000吨/日及以上生产线人均熟料产能1.52吨。
二、产量效益显著提升
水泥产量快速增长。受“588”工程需求拉动,全省水泥产量10963万吨,净增1658万吨,增长17.8%,较全国增速高15.3个百分点。水泥熟料产量7520万吨,净增1260万吨,增长20.1%。水泥熟料产能发挥率达到87.6%,较全国产能发挥率高19.5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9亿元,增长17.2%。实现利润20.5亿元,同2015年相比增长12.8倍,单位水泥平均获利18.7元/吨。
发展质量逐步向好。全省前15户企业水泥产量在3270-9031吨之间,平均人均水泥产量4460吨。对全省147户水泥生产企业(含粉磨站)、175个批次水泥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企业产品合格率达98.6%。
水泥价格恢复到合理区间。全省水泥平均出厂价格291元/吨。其中,水泥价格在2-9月份总体保持平稳后,从10月份起,因煤炭价格和运输成本上涨拉动水泥价格迅速上升,四季度水泥月均价格涨幅7%,全年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差超过2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在建项目等量置换建设问题。全省37个违规在建项目中,2016年底已建成15条新型干法生产线和6个粉磨站。扣除不需产能置换和已置换项目,全省尚需近1500万吨等量置换产能。但可用于这些项目的产能置换指标来源有限,致使“僧多粥少”的局面短时期内难以解决。
二是淘汰机立窑问题。全省还有11座机立窑或新型半干法窑,涉及水泥熟料产能210万吨。虽然国家对云南实施了“有差别的产业政策”,但2017年最后淘汰期限已经来临,且在国家已经取消财政奖励的情况下必须淘汰拆除,困难加剧。
三是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的产能问题。2016年底,全省尚有1229万吨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能,且大部分因资源能源消耗大、生产成本高等情况而长期处于停减产状态。同时,全省尚有400多万吨产能已同现有相关规划布局相冲突。由于国家对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装备和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划布局的装备没有明确要求,并且已经取消国家财政奖励引导措施,致使“去产能”难度增大,结构调整升级的任务更加繁重。
四是低等级水泥比重过大问题。2016年,全省水泥综合企业生产的水泥产量中,32.5等级水泥比重高达47%。熟料与水泥比为1:1.46,远高于全国1:1.3的平均比例。
四、下步工作重点
2017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6〕154号)的开局之年。全省水泥行业要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根主线,加快去产能步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是严禁新增产能不动摇。2020年底前,不再新增水泥熟料产能,水泥熟料总产能控制在8600万吨内。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必须符合等量置换建设要求,2017年底前,暂停新建项目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水泥粉磨站建设可不制定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但应符合区域粉磨站建设规划布局和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要求。
二是化解过剩产能不放松。将水泥行业纳入严控的产能过剩行业管理范围,明确落后产能标准、淘汰期限、行政监管措施、自行整改要求、去产能激励措施,采取淘汰落后、依法依规、严格准入和激励引导等综合政策措施,加大去产能力度。
三是结构调整不懈怠。优化行业结构,支持优势企业利用市场化手段实施兼并联合重组,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产品结构,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立即停止生产,其他32.5等级水泥产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同期水泥产量的30%,着力延伸水泥产业链,大力发展水泥制品,促进混凝土预制配件和功能性水泥部品构件等产品发展。
四是市场化统筹解决水泥在建项目产能置换。全省退出水泥产能优先向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流转,鼓励项目主体主动退产能或以协议赠予、市场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自主解决产能置换指标。探索搭建产能储备流转平台,健全完善流转办法,统筹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及项目进展等情况,优先向主动退产能的项目主体和州市已建成或确有必要续建项目的缺口指标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