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作出“基本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部署。为落实该项工作,持续推进浙江省水泥行业绿色发展,2019年12月1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座谈会,省经信厅、省水泥协会和南方、红狮、海螺等浙江主要水泥企业集团负责人,以及省环科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专家参会。
会议充分讨论了全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初步计划、具体要求、政策标准、存在困难和对策措施,并就推进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达成初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