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泥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水泥产能和产量最大的国家。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效益持续稳增长,行业运行平稳。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破万亿元大关,水泥产值占建材行业总产值的40%,资产负债率企稳,投资回报率高于其他制造业,水泥熟料和水泥产量在十三五期间双双首增。
目前我国水泥生产许可在有效期内的熟料设计产能为18.16亿吨。2019年生产产量和产品销量保持增长,水泥熟料产量15.2亿吨,同比增长6.9%,水泥产量23.3亿吨,同比增长6.1%。水泥熟料和水泥制品价格继续增长,水泥主营业务收入1.0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利润1867亿元,同比增长19.6%,均高于国内工业平均值。
二、结构调整有序推进
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规模生产线,华东地区等较为发达省份通过省内置换小线减量合并为大线,凸显规模效应和大型矿山的优势;有的进行跨省产能置换,华北、东北等产能严重过剩地区向西南省份转移。2019年水泥行业共公告产能置换项目14个,通过减量置换,压减产能604万吨。
(一)产能布局、产品种类进一步优化
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企业数量和水泥熟料生产线有所减少,平均规模有所提升,呈现出了高质量发展势头。根据在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统计,水泥企业数量减少至3409家。通用水泥熟料生产线减少至1106家,生产通用水泥的新型干法窑单线平均规模提升至3605吨/日。然而,通用水泥熟料设计产能17.38亿吨,较2018年(17.16亿吨)增加0.22亿吨。
全国共计12条万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全国水泥熟料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年产能10.72亿吨(占总产能61.66%)。小于2500吨/日生产线有165条,约6500万吨/年生产能力(占总产能3.74%),云南、新疆、辽宁和黑龙江占比较多。全国共有17个省市区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80%,东北地区水泥企业仍然面临困境。水泥粉磨产能过剩更为严重,独立粉磨站企业有2188家。水泥厂与粉磨站合计粉磨设备5530台(套),是水泥熟料生产线的五倍多。全国有59家企业使用共计86台水泥立磨(占全国粉磨设备1.6%)。1044家粉磨站企业年产能都在60万吨以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
2019年取消了32.5等级复合水泥。十三五时期特种水泥产品出现了高端紧缺、低端过剩的现象。
1. 通用水泥生产线与企业规模以及产能利用率
按照全国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统计,生产通用水泥熟料的企业1106家,较2018年(1147家)减少41家,减幅3.6%;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共计1555条,较2018年(1615条)减少60条,减幅3.7%;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设计产能17.38亿吨,较2018年(17.16亿吨)增加0.22亿吨,增幅1.28%;生产通用水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单线平均规模为3605吨/日,较2018年(3428吨/日)增加177吨/日,增幅5.16%。
水泥厂企业数量排名全国前六位的省份分别是:四川85家,云南82家,贵州77家,山东67家,河南65家,湖南64家;熟料生产线数量全国前六位的分别是:山东106条,云南105条,四川104条,安徽104条,新疆86条,贵州84条。目前,上海市已经没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北京、天津两个城市水泥熟料生产能力急剧缩减。
六个省生产通用水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单线平均规模超过4000吨/日,分别是安徽(4568吨/日)、江苏(4451吨/日)、广东(4431吨/日)、广西(4408吨/日)、海南(4300吨/日)和河南(4190吨/日),全国有12个省份单线平均规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安徽省的平均规模是最低的西藏(2000吨/日)的2.3倍。
新型干法通用水泥熟料产能全国前六名省份分别是:安徽13736万吨/年,四川10943万吨/年,山东10542万吨/年,广东9889万吨/年,河南8962万吨/年,河北8697万吨/年,前三个省份水泥熟料年生产能力超亿吨。
在统计的1555条新型干法生产线中,规模4000吨/日及以上为主,共有670条回转窑,熟料年产能10.72亿吨(占总产能61.66%),其中Φ4.8×74、Φ4.8×72和Φ4.8×70三种窑径规格(5000吨/日)水泥窑511条,熟料年产能7.94亿吨(占总产能45.68%)。Φ4.0×60米(2500吨/日)回转窑485条,熟料年产能3.74亿吨(占总产能21.52%)。还有12条万吨/日及以上生产线。窑径小于Φ4.0米(2500吨/日)生产线有165条,约6500万吨/年生产能力(占总产能3.74%),此窑径分布最多的是云南省,有21条、生产能力791万吨/年,其次是新疆14条、生产能力539万吨/年,辽宁和黑龙江都是11条,生产能力分别是403万吨/年和409万吨/年。
截止到2019年底,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70%的省市区有12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青海、新疆),全国共有17个省市区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80%,东北地区水泥企业仍然面临困境。
2. 特种水泥企业与品种
生产特种水泥企业共计255家,生产15个品种特种水泥,分别是:白色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道路基层用缓凝硅酸盐水泥、低热钢渣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低热微膨胀水泥、海工硅酸盐水泥、核电工程用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硫铝酸钙改性硅酸盐水泥、硫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油井水泥和中热硅酸盐水泥等。生产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企业最多,有100家;其次是中热硅酸盐水泥有98家,道路硅酸盐水泥和油井水泥分别有49家和48家,白水泥30余家,其中20余家在产。
3. 水泥粉磨站企业数量与规模
2019年全国用于生产通用水泥的水泥厂1047家企业、有2570台(套)水泥粉磨设备,用于生产通用水泥的独立粉磨站有2188家、2960台(套)水泥粉磨设备,合计生产通用水泥的企业有3235家企业、粉磨设备5530台(套);与2018年相比增加68台,主要是有些企业将水泥窑淘汰后改为独立粉磨站所致。现阶段全国有59家企业使用水泥立磨,共计86台,其中金隅冀东水泥17台、华新水泥24台,两家企业水泥立磨合计数占全国水泥立磨总数近五成(达到47.67%)。
粉磨站数量较多的省份是山东(266家)、河北(162家)、河南(149家)、江苏(144家)、安徽(126家)、广东(123家)、浙江(113家)、辽宁(107家)、内蒙古(101家)和江西(101家)。北京没有粉磨站,西藏、上海和青海的粉磨站数量都在个位数,分别是1家、3家和8家。全国只有北京没有粉磨站。1044家粉磨站年产能都在60万吨以下,主要是民营企业。
表12019年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窑及独立粉磨站
序号 | 省(自治区、 直辖市) | 水泥熟料产能(通用水泥) | 独立粉磨站 | ||
生产能力(万吨/年) | 单线规模(吨/日) | 企业(家) | 磨机(台) | ||
| 全 国 | 173769 | 3605 | 2188 | 2960 |
1 | 北 京 | 310 | 2500 | 0 | 0 |
2 | 天 津 | 155 | 2500 | 10 | 18 |
3 | 河 北 | 8697 | 3597 | 162 | 231 |
4 | 山 西 | 5540 | 3249 | 82 | 92 |
5 | 内蒙古 | 6225 | 3347 | 101 | 132 |
6 | 辽 宁 | 4951 | 3398 | 107 | 136 |
7 | 吉 林 | 2390 | 3352 | 36 | 44 |
8 | 黑龙江 | 2058 | 2656 | 86 | 106 |
9 | 上 海 | 0 | - | 3 | 5 |
10 | 江 苏 | 5658 | 4451 | 144 | 223 |
11 | 浙 江 | 5552 | 3512 | 113 | 188 |
12 | 安 徽 | 13736 | 4568 | 126 | 202 |
13 | 福 建 | 4945 | 3709 | 36 | 55 |
14 | 江 西 | 6310 | 3571 | 101 | 128 |
15 | 山 东 | 10542 | 3778 | 266 | 342 |
16 | 河 南 | 8962 | 4190 | 149 | 218 |
17 | 湖 北 | 6264 | 3608 | 79 | 99 |
18 | 湖 南 | 7645 | 3681 | 82 | 92 |
19 | 广 东 | 9889 | 4431 | 123 | 180 |
20 | 广 西 | 7789 | 4408 | 75 | 82 |
21 | 海 南 | 1333 | 4300 | 10 | 17 |
22 | 重 庆 | 5521 | 3635 | 22 | 24 |
23 | 四 川 | 10943 | 3461 | 58 | 86 |
24 | 贵 州 | 8675 | 3372 | 20 | 24 |
25 | 云 南 | 8666 | 2741 | 67 | 83 |
26 | 西 藏 | 360 | 2000 | 1 | 1 |
27 | 陕 西 | 5535 | 3720 | 48 | 57 |
28 | 甘 肃 | 4218 | 3164 | 38 | 44 |
29 | 青 海 | 1504 | 2853 | 8 | 9 |
30 | 宁 夏 | 2057 | 2885 | 11 | 14 |
31 | 新 疆 | 7342 | 3037 | 24 | 28 |
注:1. 全国(除西藏外)年生产能力按照310天计,西藏按300天计。
2. 数据按照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统计。
(二)产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大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等手段提升产业集中度,中国前50家大企业集团的水泥熟料设计产能占全国总产能76%,其中,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水泥熟料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58%,前5家大企业集团的水泥熟料产能占全国总产能46%,基本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量排名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60%左右”目标。
十三五初期,2016年5月,金隅集团与冀东集团实施战略重组,重组后金隅冀东水泥的熟料产能规模成为全国第三。2016年8月,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与中国中材集团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中国建材集团水泥熟料产能排名第一,布局涉及全国24个省市区。2016年8月,华新水泥收购拉法基在重庆、云南和海外市场的7家公司,华新拉豪水泥形成了西南市场和湖北市场并重的战略格局,产能排名跃升为全国第五。目前中国建材和安徽海螺水泥总产能分别为5.3亿吨和3.35亿吨,总产能排名分别位居世界第一和第三名。中建材集团登顶全球建材企业榜首,海螺集团跻身世界500强。2019年《财富》发布中国500强排行榜,水泥行业共有7家企业上榜,分别为中国建材股份、海螺水泥、金隅集团、华润水泥、冀东水泥、华新水泥、山水水泥,并且排名都较去年有较大提升。
近五年水泥行业在供给侧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双重推动下,行业逐步加快兼并重组,全国范围内大企业与大企业的强强联合重组完成后,区域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始布局,以地域为主的兼并重组以及大集团内部同业整合可能会掀起新高潮。2019年底河南同力水泥的实际控制人转变为中建材旗下的中联水泥,河南前3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从54%提升至60%。
(三)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水泥行业有10项科技成果获得2019年度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水泥基础研究项目和特种水泥项目的成果比例上升。这是水泥行业在历史上获得建材行业科技奖项最多的一年,也是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最多的一年,突显出水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资力度明显加大,以及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水泥排放限值和能耗限额标准均已达到国际先进甚至领先水平。水泥行业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工艺等方面有了长足发展,新型干法窑系统、分解炉、预热器、粉磨设备,辊压机、篦冷机等设备能够实现百分百国产化,大型水泥企业越来越重视智能控制系统技术的应用,持续投资节能环保、矿山智能钻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改造项目。
三、政策发力压减过剩产能
产能置换和错峰生产成为压减过剩产能的两大政策抓手,错峰生产政策为行业效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产能减量置换政策对于遏制新增产能、优化市场布局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了水泥和平板玻璃两个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产能置换机制,并配套实施了产能清单制度和跨省置换听证会制度,坚决禁止新增产能。产能置换政策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勤勉尽责,严肃产能置换,从严审核,强化监管,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协调、宣传监督,广大企业形成共识认真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等现行的产能置换政策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在产能严重过剩情况下新建项目的长远发展留出空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建违规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产能置换平稳有序开展,通过减量置换退出过剩产能,新建项目配套先进工艺和高水平装备。有效遏制了违规新增项目,有序引导了资源要素合理流动配置,促进了技术进步、优胜劣汰和布局优化。
错峰生产政策作为国办发〔2016〕34号文件有效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重要手段,五年来,水泥行业全面推进和严格执行错峰生产政策,从“要我错峰”转变成为“我要错峰”,在政策的推动、适应和完善过程中,行业全局性思维日显突出。行业效益稳中向好,运行质量明显持续改善,为污染防治做出贡献。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减轻了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错峰生产政策转变了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方式,强化了行业自律。错峰生产压减产能、降库存效果明显,带动行业效益转好,使得企业有条件在环境保护、现代物流、智能化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逐年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了行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水泥错峰生产从政策正确引导、企业经济效益、环境保护责任、市场竞争秩序,行业协会作用等方面实现了多赢,是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重大产业政策因业施策的创新成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水泥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稳步有序复工复产,行业形势快速企稳,经受住了疫情考验。下一步,水泥行业继续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去产能政策力度,有效引导将行业效益持续投入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强错峰生产监督力度,因业因地施策,科学精准执行错峰生产
目前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应当延续错峰生产政策,建议依据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要求凡未达到熟料产能利用率80%的地区应当制定水泥错峰生产方案,加强监督力度,形成跨行业协调电石渣、磷石膏等水泥错峰生产机制,细化依托水泥窑协同处置和民生供暖项目的错峰生产方案,对错峰生产政策执行不力的企业应加大惩戒力度,有效化解严重过剩产能。
(二)进一步从严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市场布局
建议逐步从严产能置换政策,进一步严格提升产能指标置换范围和水泥熟料产能换算标准,加大减量置换比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并支持企业之间积极探索多种兼并重组模式,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在环境保护、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方面的领军作用,加快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市场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充分利用产业政策推动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建议推进去产能、调结构和科技创新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化结合的水泥转型升级机制,包容审慎鼓励水泥转型升级专项基金,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旧动能焕发新活力。支持建立区域市场整合平台,形成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大对粉磨站的整合,逐步淘汰小型粉磨站,适当压减独立粉磨站数量,提升粉磨产能高质量发展,提高新建独立粉磨站的准入条件。
(四)出台“互联网+”科技创新鼓励政策,打造水泥行业数字经济新优势
建议出台鼓励发展“互联网+”创新的政策,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水泥领域的应用,打造水泥行业数字经济新优势。支持水泥企业功能拓展和产业链延伸,降低成本,拓展市场。
(五)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和水泥市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和水泥市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和谐稳定的市场氛围。支持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诚信活动,推进水泥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