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形式均为现金,尚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48,426,184.06 元未收到。
2.补助依据主要是财税〔2015〕78 号、财税[2011]100 号。
3.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与财税〔2015〕78 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
冀东水泥8月6日晚发布公告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陆续获得政府补助资金,总计311,762,506.27元,现将2020 年 1-7 月份政府补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
1.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形式均为现金,尚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48,426,184.06 元未收到。
2.补助依据主要是财税〔2015〕78 号、财税[2011]100 号。
3.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与财税〔2015〕78 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