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显示,水泥行业1家企业为A级,另有10家企业为B级,39家水泥和粉磨站企业为引领性企业。
评级名单如下:
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名单
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企业名单
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引领性企业名单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A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釆取减排措施;
B级企业: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載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原文如下: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逐级审核,全省认定A级企业43家、B级企业17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65家。现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定等级清单进行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名单
2、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企业名单
3、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引领性企业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企业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