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水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

来源: 来源: 浙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在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等6个省份开展为期1年的火电、水泥和造纸三大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印发《浙江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及技术专班,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实行挂图作战。

为做好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解读三大试点行业标记规则,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全省试点工作视频培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锦出席培训会并讲话,二级巡视员竺恒峰主持培训。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应急监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及省级试点工作技术专班成员在省厅主会场参加培训,11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67个县(市、区)分局、268家试点排污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运维机构共计11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张锦副厅长在会上指出: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本次试点工作意义深远,开展试点不仅是我省自动监控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全省重点源环境监管水平、加快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建立完善全省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需要。

二是聚焦关键,不折不扣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本次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是落实排污单位自主标记、开展全过程电子督办、评估行业达标排放情况、建立非现场监管模式。各地要把握工作节奏,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并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拉高标杆,大胆创新,力求在闭环管理制度、数据执法应用、打击弄虚作假、监控技术标准等方面有所突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试点排污单位及第三方运维机构都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各地要切实落实“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即组织领导到位、计划安排到位、培训宣贯到位、服务保障到位、沟通协商到位、总结考核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