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乌昌石吐区域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新增停窑时间表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1〕1号)。按照通知要求,新疆建材行业协会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与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上报了《乌昌石吐区域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置换实施方案》(新建材协〔2021〕8号),另有部分地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因区域市场供需关系提请变更有关企业错峰时间。经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审核,现将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乌昌石吐区域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新增停窑时间表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1-2801476 邮箱:gxtjcc@163.com
附件1.2020-2021年调整错峰生产时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附件2.乌昌石吐区域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新增停窑时间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2020-2021年调整错峰生产时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附件2
乌昌石吐区域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新增停窑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