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测公司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招标内容:检测公司检测用仪器设备采购,主要涉及沥青、水泥等试验用仪器设备。
二、投标人须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三年的主要业绩;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顺序
目录
(1)投标函;
(2)报价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附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期社保证明);
(5)承诺书;
(6)售后服务承诺函;
(7)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须自行下载附件: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须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采用线装或者胶装的装订方式,不要采用活页(穿孔式、文件夹式等)方式装订,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外,一律不可手写。
4、投标人按上述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目录自拟,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5、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须装订成册。
6、不满足该节关于投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流程:
1、投标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16:00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3、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现场投递至:昆山开发区南浜路688号 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二楼 经营发展部。
五、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付款90%,剩余10 %货款作为质保金,在相应保修期到期后30日内支付。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南浜路68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12-57818937
八、监督方式:
1、监督电话:0512-50367268
2、监督信件地址: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纪委收。
特此公告!
昆山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