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编码: | 20210411148 | 询价通知书名称: | 中冶交通信阳项目临时水泥材料公开询价 | 采购联系人: | 张子傲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18322000234 |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 采购联系人EMAIL: | 97979605@qq.com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需求单位:G107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G107RX-SG-1标段项目 2、采购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位置: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4、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子傲18322000234 梁浩天 15731970133 二、采购需求 河南信阳G107项目材料(水泥)采购需求表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采购暂估数量暂估不含税单价(元)税率(%)暂估含税单价(招标价)预估含税总金额(招标总限价)1水泥(散装)PO42.5吨1600407.08134607360002水泥(袋装)PO42.5吨500424.7813480240000 合计: 2100 976000 2、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相应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设计及主承包合同要求,同时满足G107 线绕信阳市区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G107RX-SG-1标段项目的业主和监理对该提出的合理要求。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1结算方式:(□全部货物送到验收合格后 /日内完成结算/þ按月结算)。 3.2结算周期(按月结算适用本条款约定):以第一批货物运抵现场为起点,每月 25 日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 3.3□银行电汇转账/þ12个月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商业汇票/□其他 需方付款资金支付形式为12个月供应链融资产品。物资采购月度结算单,分别列示现汇结算价及供应链融资产品的贴息额。贴息率以财务部每月通过OA 发布的各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贴息率为准。(所有付款方式相关财务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4付款比例: 进度款支付比例:每期进度款支付开票额为每期结算额,提供真实完备的发票方可付款。支付额为结算额的85%,剩余15%作为当期结算金额的质保金。 3.5结算价格确定:
供方每期报量由固定专业人员与需方对接汇总,供、需、施工三方根据现场完成工程量共同现场确认工程量为准对供方物资数量进行审核。中期计量只是支付进度款依据,不是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需经需方按规定流程审核审计后有效。物资供应结算所需附件:采购计划、收料单、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质量证明书作为附件并且内容相一致。 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率降低,按国家政策调整含税价格。按供货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元 ;小写¥20000元。通过☑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合同签订前完成缴纳。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完成最后一批货物的交付且履约过程中无违约情况发生,需方向供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质保金 1)质保金金额:结算货款的15%; 2)质保期:六个月。 3)质保金退还条件:质保金为结算货款的15%,批次货物运抵现场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为起点,货物进入质保期,质保金在结算后6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该批次货物质保金。质保金的退还不免除供方对其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报价方式 物资运到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材料费、运杂费(含装车费、含卸车费)、管理费、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含13%增值税)、利润及其他费用等一切明示和暗示的全部费用。
三、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应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招标人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要求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 袋装 GB 175-2007 | 吨 | 500.0000 | 0.13 | 2021-05-08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42.5 散装 GB 175-2007 | 吨 | 1600.0000 | 0.13 | 2021-05-08 |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http://ec.mcc.com.cn/logonActio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