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报价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部桥梁结构物所需混凝土报价。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附表1。

询价书发出时间为 2020 年 5月  24  日,接受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18 时。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需用单位: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山东省胶州市胶东镇亿恒加油站西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及电话:董丽丽 13325252363        

联系邮箱:649814523@qq.com                    

 

                                      

 2021 年 5 月 24 日  

 


第一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1 工程概况

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共计九条公路,合计里程44.164km,工程内容包括桥涵(大桥1座,中桥2座,涵洞112座)、路基、路面、交安、绿化工程。工程造价为21845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桥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结构物共115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2座,涵洞112座、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1.2 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

1.3 采购范围和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见产品描述表(附表1)。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

2.1 报价函(附录1)。

2.2产品描述表(附表1)。

2.3产品报价表(附表2)。

2.4拟供产品生产厂家表(附录2)。

2.5组织供应能力说明及具体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附录3)。

2.6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材料的质量检验证明。

2.7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3.1报价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格式编制。逐项逐条响应询价文件,顺序应与“报价文件的组成”和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相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应予以说明。

3.2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标明为“正本”,其余标明为“副本”。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或者采用PDF格式电子版文件格式。

3.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封口须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商品混凝土报价文件”,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  2021 年 5月27日下午 18 时前专人送到或邮寄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设备物资部(山东省胶州市胶东镇亿恒加油站西中铁十四局项目部院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网络、电子形式报价。迟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4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需更改,用钢笔在文字上划二条横线,应将更改文字清晰地写在原文旁边,并加盖公章。

3.5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3.6 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与询价单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询价、报价文件内容。

3.7 编制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价

4.1本次采购产品的报价为采购产品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含运距)。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产品报价表(附表1)、产品描述表(附表2),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

4.2 考察现场时间定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8点,具体联系人罗传郑,电话18945092380;刘建国,电话15005128002。请提前沟通联系。

4.3报价人须填写拟供产品生产厂名称(包含且不限于地材、水泥、外加剂等生产厂家)。

4.4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结算期可由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5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为固定价格。双方对账完毕,卖方提供买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后,买方在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已结算货款的85%;剩余1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如项目建设单位迟延支付买方工程款,买方相应推迟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金和银行利息。

五、报价有效期

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

六、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所有报价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可抵扣税额等因素核定实际采购成本,在所有通过评审的报价人中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七、确定中标人与合同签订

7.1组织(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中标人。

7.2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

7.3.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