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简称“国常会”)强调, 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为落实国常会工作部署,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四项重要改革内容: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二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三是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四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
新规自10月15日起实施,新一轮电价改革开启,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各地电力交易中心官微不完全统计,电价改革启动三日以来,多地已各自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其中,江苏等省份交易电价上浮近20%,而云南、广西等省份最高上浮50%。
江苏省:交易电价上浮近20%, 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
据江苏省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我省及时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上浮20%的幅度(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于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
据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10月中旬江苏电力市场月内挂牌交易于10月15日11时结束。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94笔,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
江苏省煤电基准价为391元/兆瓦时,此次成交价较基准价上浮了19.94%。
云南省:调整工商业电价,
最高上浮50%
近日,云南发改委发布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对化工业企业而言,电价是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
该意见稿实施的范围:包括所有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
此次工业电价提高以及高耗能行业的电价上浮不受限制,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化工企业的成本,促使企业用提高售价的方式来转嫁压力;
另一方面,高耗能化工企业也会通过自主性的“有序用电”来减轻成本压力,由被动停电变为主动停电,对于企业开工率方面也将带来持续性的影响。
相信,后续其他省份也将跟上国家发改委的脚步,全力完成四季度能耗双控指标,提升尖峰时间电价。
广西电价上浮50%!
广东召开电力保障会议
10月17日,广西发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紧急通知》,在紧急通知中,高耗能企业电价直接上浮50%进行结算。
对于高耗能企业来说,广西这一次上浮50%,其他地区有可能以此为参考。
10月18日上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全省能源电力保障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强调,一方面要加快一批天然气发电、海上风电、核电、抽水蓄能、保底清洁煤电建设,加强煤炭、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
“电改”开启,山东、江苏等地已各自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顶格上浮。
有些省份还有电力缺口,
有些省份电炉全部停产
前一些省市电力缺口仍存,多地执行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目前限电最严的地区是河南,目前电炉已全部停产,长流程限产30%;
山东,山西地区则相继发布了长期环保方案;京津冀地区因采暖季要求钢铁行业错峰生产;
长三角地区电力缺口仍有,但10月电炉厂并未大面积停产,以错峰生产为主。
以下是各省份限产限电的政策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