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与中国水泥厂公司、南汽、南化、南钢、扬子等六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工业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自愿式协议》,这是中国水泥厂公司第二次与市环保局开展自愿式协议合作。根据协议规定,自2008年始至2009年底,实现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效率每年提高5%,污染物排放每年减少3%,公司通过节能减排计划方案的组织实施,全面的展示了企业更高的环境形象与社会荣誉。
自愿式协议是指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欧洲产生并应用推广的一种环境管理手段,它是指在自愿的基础上,环境管理机构与工业企业通过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共同寻求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一种新型环境管理手段,至今已在世界各国特别是在欧盟成员国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几乎涉及到了各个工业环境领域,对欧洲地区的能源节约与环境改善起到了很好地推动作用。
2004年起,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会同荷兰、德国等国的研究机构,开展了在中国应用自愿式协议进行环境管理的可行性研究。经过可行性研究表明,工业企业对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与环境质量,提升自身的环境形象已经具备了较高的主观能动性,工业企业期望通过应用自愿式协议环境管理方式实现更高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与欧洲研究机构开展了第二阶段合作项目。
据了解,2007年10月份,南京市环保局组织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研究中心、欧盟城市环境中国项目教授来公司调研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在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给予了中国水泥厂公司环保技术上的支持,加快了公司技改进度,外方专家也高度关注公司正在建设的24MW余热发电项目,对海螺集团致力于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给予了高度评价。
包副局长代表南京市环保局与公司签订自愿式协议
南京市环保局包副局长、环科院院长冯效毅和公司领导潘忠虹握手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