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项目水泥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项目水泥采购,采购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水泥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等全部内容。
2、数量、规格要求见下表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 | t | 24000 | |
…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说明:用于本工程的水泥需满足下列要求:
(1)水泥产品质量应符合GB175—2007标准(如遇国家标准调整,按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执行)。
(2)供货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等。
(3)如供货方供应水泥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采购方有权退回或者核减吨数,供货方需无条件接受。
3、供货日期:总体供货周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分批次进行供货,具体每批次交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供货方收到通知后1天内完成交货。
4、供应数量:以每次需求单为准(结算数量以供货方过磅系统称重数据及双方签收的供货确认单为准)。如供货质量达不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有权选择别的供货方供货。
5、结算方式:款到发货;采购方以电汇、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6、采购方收货方式:采购方自提。
7、采购方因工程需要可以选择多个供应单位,供货方必须理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其他:不同报价方由同一IP地址发出应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报价处理。
四、报价要求:
1、供货方提供的报价应是包含水泥的原材料、制造、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售后服务等以及交付询价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供货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询价文件获取: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询价文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向各供货方发出。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的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
3、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有效期:56天。
采购单位: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文飞
联系电话:13276917413
电子邮箱:1063497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