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上料装卸项目招标-10450000-ZB-2024-0553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上料装卸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15 10:30:18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4-0553

标书号:CAS-SC-20241115003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1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21 09:30:00

开标时间:2024-11-21 13: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具有一台新能源车辆在甲方作业能力,需上传机动车车行驶证。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4-0553)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备注
倒运物料上料装卸搬运服务
1.000承兑或电汇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一、项目名称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上料装卸项目。

二、项目区域

在指定区域配合倒运的物料进行上料装卸作业。

三、项目内容

1、在指定的上料点进行上料。

2、配合倒运物料的卸车,负责场地的攒堆(不含打垛)。

四、作业要求

1、中标方必须按要求实施上料作业,不能产生断料。

2、中标方必须按要求实施上料作业,包括上料的强度,防止压住设备。

3、中标方必须具备连续作业的能力。

4、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道路安全行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环保的有关规定;中标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五、投标指引

1、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装卸作业资质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自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如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则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为适应碳排放发展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一台新能源车辆在甲方作业能力,需上传机动车车行驶证。

2、投标人根据自身承包能力,对项目进行整体承包。投标人应认真理解投标部分的作业内容和要求及本指引,投标价格应充分覆盖投标作业的成本。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台装载机在公司连续驻在作业的承诺(含新能源车)。

3、作业费用的支付均挂钩作业物料量装卸费单价(不含税)。

4、作业量的认定原则为:⑴、外购物料以进厂的检斤量为准;⑵、厂内落地熟料以落地检斤量为准;⑶、不能以检斤量区分的按财务平衡的消耗量为准;作业量结算时,以生产运行部、分厂与计划财务部或公司信息系统共同提供的数据为准。由于市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减产和优化管理等因素出现的提产均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5、结算流程:每月初分厂提出上月份作业量和作业情况认证单报生产运行部,生产运行部认定后,以此结果形成结算单并履行审批。结算方式:以经审批后的结算单为准,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账,次月结算。

6、初步拟定的评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7、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以往与公司有业务的投标人中标后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与公司签订协议,将在公司的未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5万元。

8、必须为作业机具(含驾驶员)提供商业保险。作业机具操作者必须具备车辆B2驾驶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不低于一百万元的商业人身意外保险。

9、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人中标后按协议缴纳风险抵押金(金额为伍仟元,由投标保证金转化)。

本次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缴纳方式为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汇款(并在用途或摘要一栏中按照*物料上料装卸项目投标保证金*标注投标项目名称)进行备注以防信息不明确造成退款不及时等问题。投标保证金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者视为投标无效。

账 户 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的次月退回。

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单位出现恶意串标、托标、围标等现象;

(2)中标单位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10、投标人中标后在实际作业运行中如对各类设备、设施造成损失需要负责按原样自行恢复否则将接受恢复原样所需费用2倍处罚的内容(详见协议内容)。

11、投标人中标后支付费用的方式包括现金和承兑。

12、本次招标对应的协议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13、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参投报价工作,如未能按照附件2中第1、4、5项内容执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无效参投行为,请投标单位提高重视。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刘纲 / 1399809245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126.com


报名网址:https://www.bbmgzc.com/hpc/index.html#/content?businessId=1857238049083539458&noticeId=1857249739038490626&noticeType=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