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提前实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5日

    辽宁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实现,截至目前,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0年年末淘汰700万吨和全省淘汰903万吨落后水泥产能的指标任务。

    辽宁省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责成有关单位牵头,相关行业处室具体负责。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省工业经济会议上对今年工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将水泥行业确定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提出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要有新突破的要求。

    一是坚持“上大压小”和“等量淘汰”。即要求各市在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核准时要相应淘汰落后产能。二是依据产业政策出台了《全省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通知》,按鼓励、限制和淘汰3类采取了不同的销售电价。三是省经委等4部门在《关于印发辽宁省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对生产规模小于20万吨的水泥企业和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不再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对大型水泥企业和水泥集团的重点水泥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与此同时,辽宁省积极落实产业政策、严格行业准入。在水泥生产企业换发许可证工作中,省经委下发了《关于申办水泥行业生产许可产业政策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落后工艺严格把关,对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质量不达标及建设项目违规的企业不予以出具符合产业政策证明。

    建立激励机制,对提前关停或淘汰落后工艺的企业给予奖励。为加快和激励地方和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辽宁省经委、省财政厅下发了2008年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奖励办法,今年共安排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000万元,对未列入淘汰计划但提出提前淘汰落后产能的水泥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辽宁省狠抓典型示范、形成淘汰落后势在必行的社会氛围。通过抓正反两方面典型,一方面树立新建新型干法、淘汰落后工艺、实施“等量替代”的先进企业典型,这些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后,再辅以政策和奖励支持,使之尝到甜头,调动了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造成严重污染并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并进行现场爆破。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和曝光的工作力度,此举在全省水泥行业中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淘汰落后产能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舆论氛围。

    近年来,全省水泥工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发以后,使辽宁水泥工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截止到2007年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水泥企业280余户,年产能5100万吨,水泥产量3881万吨,是“十五”末的1.5倍,其中新型干法水泥比重由2005年的不足25%提高到目前的50%。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由2005年的不到10条,发展到目前已投产30条。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水泥工业发展更快,在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有13条,单线规模由几年前的以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为主,发展到目前以日产4000吨或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为主,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可达到60%以上。

    新型干法水泥在朝着大型化、规模化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水泥工业的节能降耗,特别是水泥工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在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余热利用技术基础上,近年来国内多家水泥工业研究设计院和企业已完全掌握该项技术,并实现装备的国产化和低投资,水泥工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在辽宁省水泥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