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ST大水股价高开,达到了今年的最高价8.52元。显然,投资者对公司重组的预期一直在支撑着该股。而近两年来,公司的重组案及其母公司——山西大同水泥集团的破产案引起了财经界的持续关注。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同水泥集团这个拥有50多年辉煌历史的老国企走到了破产的地步?又是什么原因阻碍了ST大水的重组进程?
本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如果国企一旦宣布破产,可以肯定的是国资委一定不会对其救援。当地国资委今后对ST大水会采取怎样的动作,这也成为近期业内关注的焦点话题。
为了找到这些疑问的答案,记者上周专门赶赴山西大同,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查。
两次重组均无果而终
很难再找出像ST大水这样的股票:公司断断续续停产一年多,股票照样上涨。更有意思的是,尽管母公司已经破产,股权已被拍卖,但在上市公司报表上,第一大股东还是“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7月7日,ST大水第一大股东大同水泥集团与建设银行山西大同南郊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并进行诉讼,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大同水泥集团持有的大同水泥全部国有法人股12240万股冻结。由于到2007年11月16日截止日双方就该纠纷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此部分股权被拍卖。在随后的12月31日,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 (下称 “南京美强”)以1.27亿元拍得1024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9.21%。
在南京美强拍得股权之后,外界曾质疑这家民企是否有能力接管上市公司。而大水的职工也人心浮动,甚至有人还传言南京美强在接管企业后要裁员,只留1000人。这最终引起了职工们对南京美强接管企业的不满。受此影响,山西高院去年不得不暂缓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将拍卖款退给南京美强。
2008年9月,大同市国资委与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双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拟由山西国信通过买壳方式重组ST大水。至此,南京美强被完全“抛弃”。
然而事与愿违,今年5月20日,ST大水发布公告称,山西国信决定退出重组。有媒体报道,山西国信是不愿意承担南京美强提出的3000万元股权拍卖违约金。
而在此之前,2008年6月26日,大同市国资委还曾将属于大同水泥集团非上市公司的石灰石矿开采权、4宗土地及地上地下附属资产,作价2.3亿卖给了大同冀东水泥。
股权归属至今不甚明晰
记者在大水采访期间,ST大水中层干部吴敏(化名)曾透露,在股权拍卖之前公司其实是希望能将股权划拨给本省的国有企业,包括西山煤电、大同煤业等,但“划拨都没人要”。
为了防止法院强行拍卖,大水请省政府介入,对竞买人提出了几点要求,包括ST大水注册地不变、上两条日产5000吨的干法水泥生产线、安置部分员工等。事实上,当初南京美强曾答应了这些条件。
吴敏透露,大水全程参与了与南京美强的合作。当年拍卖叫价到1亿多时,南京美强董事长傅宜东想过放弃,后来是大水管理层做了工作,于是南京美强以超过1元/股的价格接了ST大水的股权,而当时每股净资产仅为0.38元。
然而仅过数月,大同国资委将这部分股权转手卖给了山西国信。
对于大同市国资委放弃南京美强转而与山西国信谈重组,吴敏表示并不理解,“南京美强接管时曾承诺负债全部接,并同意安置1400职工,还给政府2亿多做安置工作及建设生产线;而山西国信仅仅只答应给政府3000万元用于安置,还不接管负债。”
吴敏称,近几个月来,上市公司人员流失严重,甚至连年中报表都无法统计制作。“如果山西国信真有诚意,就完全应该将上市公司稳定下来,对相关的证券人员和财务人员作出一个承诺。”
坊间则传闻山西国信有通过二级市场购买ST大水的股票,借重组题材获利。ST大水下属子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他曾在ST大水证券投资部办公室看到的一份材料上显示,在重组期间,ST大水股票交易的前几位都是山西国信下属山西证券的操作席位。针对此事记者曾试图通过有关渠道求证,但无果。
山西国信的退出直接导致ST大水股权游离。
从法律上讲,南京美强仍是ST大水49.21%股权的拍得者,然而大同市国资委并没有将股权过户给南京美强,ST大水的股东名单上,第一大股东还是“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但该集团已经破产了,如何还能持股上市公司?此外,大同市国资委好像也不便直接持股上市公司。民族证券建材分析师徐永超认为,从资产管理的角度来看,国资委不会直接持股上市公司,一般是下设资产管理公司或实业公司来持有股份。
由此,产生了股权不知道归谁所有的怪异状态。
国资部门希望美强继续重组
作为山西省上市的第四只股票,水泥行业的第二只股票,山西省和大同市有关方面一直竭力挽救ST大水,以防止其退市。
吴敏表示,重组一直未果,主要是公司自身负担太重。重组方进来,首先必须把1.27亿的股权拍卖款付清,外加给南京美强3000万元的赔偿金。此外,还需要交给政府一部分资金用于剥离债务。他给记者的数据是,ST大水当前的流动负债达到2.1亿。
不过,当前集团的破产安置似乎也在为ST大水减负。
根据上市公司的“五分开”原则,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但ST大水一直未能实现。于是,现在所有留守上市公司的职工人事权都被划归于集团,属于破产安置的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市公司已经空无一人,人员安置的压力已经没有了。
5月20日,ST大水发布公告承诺3个月内不会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包括冀东水泥、南京美强等众多重组方的名字又开始被投资者提及。
不过,冀东水泥集团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该集团目前为止没有接管ST大水的计划。
尽管法律上讲,南京美强拥有ST大水的股权,但上述ST大水内部人士表示,南京美强也已经心灰意冷。
大同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杨瑞钦透露,在山西国信退出之后,大同市国资委也通过山西省高院正式通知南京美强,希望其继续按照之前的方案,对ST大水进行重组,大同市政府也已经同意让该公司继续重组,并且表示将予以支持,但“南京美强一直没有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