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到期后有望取消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9日
      今年,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办法》执行期限的最后一年,此前曾围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和是否继续征收专项资金两个问题,在水泥界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水泥协会通过函调、召开座谈会等型式,广泛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要求取消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报告》。

      据悉,国家发改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认为:目前鼓励在有资源的地方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有市场的地方建设粉磨站,积极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搅拌混凝土的水泥产业发展政策已形成共识,水泥生产企业推广散装水泥积极性很高。再从水泥企业收取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企业意见很大,也没有实际意义。从基金使用效果看,真正用到发展散装水泥设施方面的资金微乎其微,为此,建议到期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