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宁夏回族自治区2008年单位GDP能耗与2007年相比下降6.79%,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大幅度追回了前两年度未完成的节能目标的任务欠账,昨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962.9万元重奖节能降耗先进。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降耗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自治区政府对获得节能降耗先进企业的神华宁煤集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分别奖励100万元,对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宁夏天净电能开发集团银川冶金分公司分别奖励80万元;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获得50万元奖励。对自治区经信委等11个节能降耗先进集体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石嘴山市和固原市两个先进单位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刘永等43名优秀节能工作者各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