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水利财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十二五”全社会水利投资规模,水利新增资产预计将达到1.38万亿元,约为“十一五”时期新增资产的2.5倍。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务支撑和保障。
水利财务,担负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民生水利建设的重任。从公共财政投入看, 2011年中央水利投资1141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从2010年的315.7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545.67亿元,增长72.8%;地方水利投资规模达到2311亿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从预算编制执行看,完善了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则,逐步建立了水利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框架体系,水利部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强化,水利部预算执行进度从2010年的98%提高到2011年的99.6%。
从水利资金监管看,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作用,对水利部属在京单位和部分流域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在线实时监控,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开展水利科技、水利普查、水资源费等专项经费检查,完成了“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
从水价电价改革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部分省份实行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一些地区对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进行适时调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下,上调了水利部属6家水利枢纽水电站上网电价,促进了水利枢纽综合效益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