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73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已经201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9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