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其中湖北省有91处,黄石市华新水泥厂旧址列入其中:编号为7-1812-5-205;时代为:1946-2005,成为文物保护“国字号”。
上世纪50年代,华新水泥公司曾被毛泽东誉为“远东第一”。至今,华新水泥厂旧址还保存着开始生产水泥到2005年停产后的1、2、3号窑等较完整的生产线。2008年底,湖北省文物保护专家对华新水泥厂旧址进行考察后,认为华新水泥厂旧址整体保存完整,见证了中国民族工业从萌芽、发展到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是非常重要的工业遗产,应积极开展保护工作。
据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保护单位将设立严格控制区,在此范围内的一草一木都不允许有丝毫变更。如果文物遭受破坏,不仅要追究破坏文物的罪责,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