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联合会以中建材联产函〔2013〕28号致函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吉林省主管部门制止和处理广利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新建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主要内容如下:
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向我会书面反映有关吉林省广利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在四平市梨树县新建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问题。经了解,情况基本属实。
当前,全国水泥产能总量过剩矛盾十分突出。从吉林省的情况来看,贵省现有水泥生产能力4000万吨左右,按贵省历史上最好时期,2011年水泥产量3339万吨(其中500万吨销往黑龙江省)测算,实际产能过剩比例达40.89%。在项目建设地点四平市,水泥企业10家,水泥生产能力555万吨,2011年水泥产量380万吨,过剩产能已达46.05%,如果该项目建成投产,水泥生产能力达746万吨,过剩产能比例将达96.32%。此外,该项目还存在已过原有核准建设期、未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等严重问题。
在全国和贵省及四平市现有水泥产能已严重过剩,国家和地方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规新建水泥项目的形势下,该项目的建设显然是不妥当的。
为此,函请你委会同贵省国土、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严格把关,贯彻执行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阻止该项目的违规建设,妥善处理项目遗留问题,避免投资方等相关利益方更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