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为全面了解水泥工业发展现状,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今年7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水泥工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根据258家被调查企业提供的基础数据,结合统计信息,经初步汇总和研究分析形成本报告。
一、发展现状
据省统计局《2005江苏统计年鉴》,2004年末,全省水泥生产企业279家。本次调查汇总的水泥生产企业共有258家(其中省统计局名单以内的240家,名单以外的18家),既包括自产水泥熟料及商品水泥的企业,也包括以外购熟料为原料通过粉磨加工生产商品水泥的企业,未包括仅生产水泥制品的企业。被调查的258家企业2004年生产水泥7608万吨,占省统计局公布数据7993万吨的95.2%,表明调查数据能够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省水泥工业发展现状。
(一)全省水泥工业较好地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水泥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原材料保障。1978年全省水泥产量仅444万吨,1990年也仅1533万吨。进入九十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结构、需求结构的不断调整,全省水泥产量虽然在“九五”时期曾经一度徘徊,但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相继于1992年、1994年、1996年分别越过2000万吨、3000万吨、4000万吨台阶,继而于“十五”前四年分别达到5000万吨、6000万吨、7000万吨和8000万吨规模。预计2005年可能逼近9000万吨。全省水泥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相应由1978年6.81%上升到“八五”时期7.57%、“九五”时期7.72%和“十五”前四年8.20%。
全省水泥工业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水泥工业发展规模、结构,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密切相关,存在较高水平的“正相关”关系(参见附表一、二)。
1.水泥工业伴随国民经济同步发展。1978-200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42%,水泥产量年均增长11.76%,地区生产总值每增长1%(可比价),水泥产量增长0.95%。由于水泥工业属于基础原材料产业,涉及矿山开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产业转型比较缓慢,因此1991-1995年和2001-2004年,水泥增幅曾一度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但从较长周期来看,水泥工业与国民经济仍保持基本同步的发展规律(1991-200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04%,水泥产量年均增长11.61%,弹性系数为0.83)。
2.水泥工业适应全社会投资增长。1978-2004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4.75%,同期水泥产量年均增长11.76%,投资每增长1%,水泥产量增长0.48%。1978-1990年弹性系数为0.41,1991-2000年为0.49(其中1991-1995年为0.58,1996-2000年为0.25),2001-2004年为0.83。
3.水泥工业受房地产开发直接影响。1990年以来,全省房地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由1990年12亿元,增加到2004年1270亿元,年均增长39.76%,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由1990年3.29%上升到2004年18.60%。前14年,房地产投资每增长1%,水泥产量增长0.31%。
(二)全省水泥工业逐步显现“发展中调整、调整中提高”的基本态势。
水泥工业兼有采掘、加工的特征,具有运量大、能耗高、污染重的特点。依托矿产资源、交通条件,兼顾不同地区市场需求,调整空间布局,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装备水平,是水泥工业发展的重要课题。调查显示,全省水泥工业空间布局结构、产业组织结构、技术装备水平及其内在结构都在发生积极变化。
1.空间分布结构。水泥工业主要依托矿石原料产地,空间布局基本合理。江苏省水泥原料石灰石资源主要分布于南京、镇江、徐州以及无锡宜兴、常州溧阳和金坛、淮安盱眙等少数地区。调查结果显示,全省现有各种水泥窑(立窑、旋窑)370座,水泥熟料生产能力8223万吨;南京、镇江、徐州、无锡、常州、淮安等六市拥有熟料产能6756万吨,占全省82.16%,其中立窑产能2528万吨,旋窑产能4229万吨,分别占全省79.57%和83.79%(参见附表三)。
2.技术装备水平。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调整,全省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干法化、设备大型化趋势加快。(1)调整窑型。据调查,全省现有立窑302座,产能3176万吨,旋窑68座,产能5047万吨。(2)改进工艺。全省水泥熟料生产加快采用新型干法工艺,现有新型干法旋窑48座,产能4819万吨,分别占全省旋窑总数和产能的70.59%和95.48%。(3)提高单窑规模。由于历史、工艺等方面原因,全省现有立窑单位产能仅10万吨。近几年来,通过淘汰落后,采用新型干法旋窑设备,旋窑单位产能已提高到74万吨。新型干法窑中,日产2000吨以上、5000吨以下的旋窑19座,产能1808万吨,平均95万吨;日产5000吨以上的旋窑13座,产能2560万吨,平均197万吨(参见附表四)。
3.产业组织结构。在1992年宏观调控和2004年新一轮宏观调控的推动下,通过积极贯彻国家水泥行业发展政策,借鉴外地经验,单纯依赖价格竞争的局面有所扭转,兼并联合的步伐有所加快,产业生态趋于优化。调查显示,水泥粉磨企业发展迅速,较好地处理了水泥熟料大规模集中生产与商品水泥需求分散的矛盾。2004年末,全省独立水泥粉磨企业64家,占全省25%,产能3616万吨,占全省磨机能力27.3%,主要分布于资源贫乏、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其中苏州、无锡、南通等三市独立粉磨产能占全省64.2%。水泥生产“长流程”、“全能型”单一生产模式正在向“短流程”、“专业型”方向转变(参见附表五)。
二、发展环境和主要矛盾
(一)发展环境。
通过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发挥市场自主调节作用,全省水泥工业发展环境渐趋好转,盲目投资、过速发展等不良倾向得到有效遏制,淘汰落后、购并重组步伐继续加快。
1.市场秩序趋于好转。自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以来,经过宏观调控,不顾市场、资源等外部条件,违反规定盲目投资,大规模新建、扩建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法生产的现象基本得到抑制,为下一步水泥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2.产业政策更加完善。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护环境”的原则,部分地区陆续制定水泥工业发展规划,调整空间布局;全省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熟料基地项目,鼓励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现有立窑以及其他落后工艺,严格禁止新建、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和湿法窑水泥项目;严格水泥项目用地预审、环境评价和生产许可管理,推进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
3.发展目标更加清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议》还特别指出,“原材料工业要根据能源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着力调整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和信息引导,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主要矛盾。
目前,全省水泥产量约占全国8.2%,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但今后一个时期,水泥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也面临原料供给、技术装备、厂址布局等突出矛盾。
1.原料供给。全省水泥生产所需辉绿岩、闪长玢岩等保有储量虽居全国第一位,但所需主要原料灰岩资源总量较少、分布不均。基础储量约14亿吨,其中南京地区占40%。资源贫乏地区以及缺乏矿山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将长期面临原料供给的严重制约。
2.技术装备。被调查的258家水泥生产企业仍有立窑302座,熟料产能3176万吨,分别占全省81.6%和38.6%;新型干法窑中,日产2000吨以下的仍有16条,占新型干法窑总数的1/3;全省13250万粉磨加工能力中,直径3.8米以下的中小规格粉磨机械加工能力达7916万吨,占59.7%。淘汰技术、落后工艺、低效装备将严重制约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3.厂址布局。现有258家水泥生产企业中,部分企业位于城郊或城镇居民密集居住点。由于建厂时间早、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加之城镇范围扩大,环境生态矛盾日渐突出,布局有待调整。在加快搬迁改造步伐的同时,对设备十分落后、污染特别严重、不具备搬迁条件和搬迁改造价值的企业,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关闭。
三、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原材料的重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二O一O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二OOO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耕地减少过多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基本思路》和“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表明,“十一五”时期全省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
根据中央《建议》和省《“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确定的目标,我省矿产资源储量、分布特征以及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的水泥需求弹性系数,结合产业结构转型(主要指提升服务业比重,发展现代物流等)、投资结构调整(主要指提高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比重,建设新农村等)对水泥工业发展产生的直接影响,初步预计“十一五”期间全省水泥产量年均增长率需达到8%左右,2010年达到1300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8%(参见附表六、七)。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泥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一主线,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实施宏观调节,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行业组织程度、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优胜劣汰,逐步走出一条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竞争能力强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水泥工业发展道路,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的材料保障。
水泥工业属于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配置能力较强的领域。为努力实现水泥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以有效满足本地市场需求为目标,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支持各种生产要素在产业政策指导下向矿产资源富集地区有序流动,向商品水泥需求量大的地区适度流动。
2.坚持科技进步。按照高起点、专业化、大批量、高效益的方针,以窑型改造、工艺转换为重点,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引进、开发和利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加快发展特种水泥,提高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3.坚持循环发展。以资源循环利用为突破口,提高资源总体利用效率,控制灰岩资源消耗速度,加大工业废弃灰渣利用力度,减轻环境负担,改善水泥工业发展生态。
4.坚持对外开放。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管理经验和资本的同时,更加积极、有效地利用省外灰岩和水泥熟料资源,加快“走出去”步伐,着力化解矿产资源供给的约束。
5.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水泥工业发展规律,及时调整产业准入标准,有效调控产业发展方向、速度、结构,着力助大做强,鼓励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提高水泥熟料生产产业集中度,优化行业组织结构。
四、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全省水泥工业已经具有较大规模的存量,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张,部分增量正在形成。今后一个时期,要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实现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技术、降低消耗、减轻污染、增加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坚持内需为主,有效调控总量。
水泥工业受到资源分布、运输条件、能源供给的直接影响,具有单位能源耗费多、运输成本高的特点,根据我省实际,需要实行内需为主的政策导向。被调查的258家企业2004年商品水泥市场分布为省内销售80.6%,省外销售17.4%,出口国外1.1%(其中外资企业出口占全省79.7%,出口的外资企业均地处苏南),企业自用0.9%。从“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开发对水泥的需求,国内外水泥价差巨大对水泥市场分布的影响来看,如不及时加以政策引导和适度控制,全省水泥总需求极易突破15000万吨(参见附表八),能源、灰岩资源以及交通条件等势必难以支撑。
要严格控制对外出口。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严格限制水泥出口,减少能源输出。
要适度控制省外销售。除矿山资源比较丰富、当地需求较小的地区可适当兼顾边界地区外省市需求外,其他地区尤其是矿产资源匮乏的地区,要优先保障本地需求,并严格控制以省外市场为主、通过“扩径改造”简单复制扩张能力的建设项目,逐步缩小省外销售比重,力争降至10%以下。
要严格外商投资管理。积极支持外资收购兼并现有水泥企业,发展特种水泥。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政策,严格限制外资新办水泥生产企业,布置新点,特别是严格控制兴办以出口为主的水泥熟料及粉磨加工项目。
(二)积极优化空间布局,努力调整地区结构。
目前,全省水泥产量苏南地区占68.0%,苏中地区占11.9%,苏北地区占20.1%,与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不尽适应。为满足不同地区水泥需求,要积极调整水泥工业空间布局。
要规划建设熟料生产基地。在灰岩资源储量丰富的地区,按照规划分步建设日产5000吨级以上水泥熟料生产基地;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燃煤发电企业及重点工业园区大型热电联产企业,结合“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以消纳废渣为主的水泥项目。
要有序发展粉磨生产企业。苏中地区缺乏资源,产能(水泥及熟料)偏小,可根据沿江开发进程和水泥需求变化,以满本地需求为目标、总量平衡为前提,有序、适度地兴建水泥粉磨项目。苏南、苏北资源比较集中,产能总体较大,除规划建设大规模、高水平熟料生产基地外,缺乏资源的县(市),要结合城乡总体规划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严格控制产能扩张,确有必要适度发展的,可通过现有小型企业异地搬迁或就地改造,有序发展粉磨项目。
(三)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资源节约。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是化解资源、能源约束,保障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要大力采用新型干法工艺。在严禁简单“扩径改造”、加快淘汰302座立窑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大型窑外分解新型干法工艺,代替立窑和其他回转窑,力争2010年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例达到80%以上,提高20个百分点。
要积极采用高效制备系统。推广使用立磨或辊压机终粉磨生料制备系统,采用辊压机和钢球磨匹配的半终粉磨系统磨制成品水泥,提高水泥生产粉磨效率。
要积极发展特种水泥产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特殊矿产资源,发展速凝水泥、弹性水泥、废渣水泥以及服务于市政、交通等领域的可长草水泥、可导电水泥和夜光水泥等新产品。
要大力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水泥工业属高耗能工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和推广工作,通过优化系统设计、加快技术升级和改善现场管理,努力使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标准,力争全省商品水泥平均标煤消耗降低20%左右。
(四)创新发展模式,推动购并重组。
调整和优化全省水泥工业组织结构,提升产业组织水平,是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
要积极推动水泥生产企业购并重组。在积极规划建设大型水泥熟料生产基地的同时,引导、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与现有中小型企业开展股权购并活动,建立熟料集中生产与粉磨分散加工的分工体系。鼓励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实施受托管理、受托经营。
要积极推动不同行业之间产业联合。根据建设“绿色江苏”、“生态江苏”的总体要求,围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水泥生产企业与钢铁、电力等行业建立产业联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力争使炼钢废渣、电厂粉煤灰等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根据依法行政、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要求,努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
要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有序退出劣势企业。根据“有进有退、进退有序”的原则,及时调整水泥行业国有资产分布,原则上只对大型熟料生产企业持股,保持控制力。对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大,竞争能力较差、发展前景不明的中小型国有水泥企业,原则上要主动关闭,确需保留的,要以挂牌、拍卖、协议出让等方式向大型企业依法转让,促进企业重组。
要调整电力资源配置政策,有效控制劣势企业。对未按国家规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继续生产淘汰产品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供措施,限期淘汰;对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企业,实行限供措施,限期更新;对技术装备先进、产品质量高尤其是生产特种水泥的企业,实行优先供给、保障供给,促进发展。
要调整政府采购准入政策,严格限制劣势企业。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环保法规,将污染排放是否达标、资源消耗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作为参加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不符合标准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要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政策,及时淘汰劣势企业。对地处城区、城郊以及城市规划范围的劣势水泥企业,采取调整土地用途、限期搬迁或关闭等措施,促进劣势企业“退二进三”。
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作用,引导企业自觉调整。及时制定水泥工业发展规划,细化水泥工业发展规模、结构、速度等主要目标,完善产业空间布局、企业组织结构、产业核心技术准入条件,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定期编发水泥工业发展报告,揭示水泥工业发展动态、变化趋势,发挥预警矫正作用。及时公布水泥工业发展动态,发布项目核准信息,并通过网上调查、问卷调查、专家调查等方式,对全行业投资动态、投资倾向、投资效果等进行分析汇总,发挥政务信息共享作用。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