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部等主要部门在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电视电话会上,分别就在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违规在建项目、严令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等发表讲话。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中宣部等部门及中国水泥协会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化解工作重点要做好: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大力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以及通过创新监管提高监管效果。化解过剩产能还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把化解产能过剩与对外开放战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走出去”战略对化解产能过剩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外投资和合作,实现过剩产能的优化利用。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在会上强调,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过程中,重点要严禁建设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妥善处理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按期完成追加任务;通过提高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快落后产能退出。
国土部表示,将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土地清理工作,坚决不批新用地,用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