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第一例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刘瑛 发自上海
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终于出现第一例。昨日,已经完成股改的华新水泥(600801.SH,900933.SH)与原第二大股东——HolchinB.V.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拟定HolchinB.V.将通过由华新水泥向其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增持公司的股份。
Holchin B.V.在战略投资实施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母公司HolcimLtd.将通过HolchinB.V.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Holchin B.V .也就此成为自《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第一家按照《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华新水泥也成为《办法》实施后,第一家由外资股东接管公司控股股东宝座的上市公司。今年1月,G锡业(000960.SZ)董事长肖建明曾透露,有一家外国投资者打算战略投资锡业股份,建议对其定向增发。但是目前尚无正式公告表明G锡业已经获得外资战略投资。
Holchin B.V.是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和销售商之一的HolcimLtd.全资拥有的子公司。HolchinB.V.目前持有华新水泥的8576万股B股,占总股本的26.11%。华新水泥总股本为32840万股,流通A股为6240万股,流通B股为16400万股。
据悉,定向增资发行的A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6000万股。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即发行价格不低于华新水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120%,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和HolchinB.V.另行协商确定。HolchinB.V.将按照其所接受的最终发行价格全额认购发行的股份。
Holchin B.V .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如该等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HolchinB.V.将无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华新水泥表示。此次向外资定向增发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或批准后方可生效。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