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环保

重庆市:不清洁生产罚10万

更新日期: 2005年08月03日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重庆市环境质量,有效遏制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昨日市经委、市环保局再出“重拳”,要求重庆市重污染企业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违反规定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重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化医、轻纺、机电、冶金、电力、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中,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对于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幅度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企业将被授予“重庆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而违反规定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处罚。
 
来源:重庆时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