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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更新日期: 2007年04月30日 【字体:

      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去年,关闭渭河流域造纸企业56家,减少化学需氧量2万吨。开展电石、焦炭、铁合金行业的专项整治,关闭电石企业52家、小焦化企业343家、铁合金企业70家。关闭铜川市11条水泥立窑生产线,使粉尘排放量从13万吨降至6.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0余吨。关闭汉丹江流域30余家黄姜皂素企业和130余家采矿冶炼企业,保证了汉江的水质。

      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去年,省政府设立了渭河污染治理基金,每年投入1.5亿元用于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拨付1700多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电力企业减排二氧化硫。省市投入2.6亿元治理铜川水泥企业污染。每年8000多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的大部分用于支持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9座,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42万吨。通过集中供热和使用清洁燃料,替代燃煤锅炉575台,每年可减少城市二氧化硫4000吨。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企业超量排污。颁发《陕西秦岭生态保护纲要》,划分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和关中的水质安全。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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