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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水重组:“婚变”原来如此简单

更新日期: 2009年02月05日 作者: 阮晓琴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体:

    什么是出尔反尔?请看ST大水的重组。这也是2008年度,让我最受教育的一次报道。

    ST大水是大同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大同市水泥集团控股的公司,也是大同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去年4月份,北方寒气尚未全部褪去时,记者来到这家萧条已久的企业。印象最深的,是通往公司的土路坑坑洼洼,车在上面跑,有如摇篮般晃荡。公司大门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简易大门,因为年久失修,已显破旧。开车进去,首先印入眼帘的是停在集团公司的警车,以及门口张贴的四五张黄色的“安民告示”。

    这就是ST大水。为了重组,公司董事长两年来,到全国各地找合作伙伴。因为公司要求受让者安顿数千名职工,最后,江苏南京美强集团站出来,并接受条件,通过拍卖会拿下了集团公司所持ST大水股权。

    选择去ST大水,是因为在股权拍卖4个月后,公司职工闹事致停产。南京美强没想到,重组一事会由此生变:大股东一而再,再而三毁约,最后抛弃了自己。

    第一次毁约:变卖本属上市公司、但尚未过户的石灰石、土地资产给冀东水泥。第二次毁约:抛弃南京美强,找到山西国信接盘。在这个过程中,南京美强一次又一次退让,直到无路可退。一位知情人士如此形容南京美强的处境:一会合同这里要改,叫人家来;一会合同那里要改,又叫人家来,最后,又把人家给抛弃了。

    记者两度去ST大水深度调研,对毁约,大同方面的理由是:员工不接受私企。确实,员工有对私企不放心的因素,但更多是对安置的不放心:企业所欠员工的社保费,能否兑现。如果处理好遗留问题,整个重组大局完全不会因为一、两个人带头反对,而毁于一旦。

    重组有阻力是正常的。本不应影响合同执行,做好过渡工作即好。可惜,在ST大水身上,“婚变”竟就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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