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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CPI同比增长2% 食品价格涨2.9%

更新日期: 2013年02月08日 来源: 国家统计局 【字体:

    一、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95个百分点。其中,粮食价格上涨4.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油脂价格上涨4.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4个百分点。

  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4%。其中,酒类价格上涨2.5%,烟草价格上涨0.6%。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服装价格上涨2.6%,鞋类价格上涨1.9%。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2%,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0.3%。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2.4%,医疗器具及用品价格上涨1.7%,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3%,西药价格上涨0.2%。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3%。其中,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0.3%,交通工具价格下降1.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4.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2.8%。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5%。其中,教育服务价格上涨2.8%,文娱费价格上涨2.1%,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4.6%,旅游价格下降2.9%。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3.5%,住房租金价(1672.20,0.90,0.05%)格上涨3.1%,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0.7%。

  据测算,在1月份2.0%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0个百分点。


  二、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9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环比上涨1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和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3.2%、3.5%和4.3%,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24、0.09和0.08个百分点;蛋和粮食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4%和0.9%,两项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7个百分点。

  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烟酒及用品价格环比持平(环比涨跌幅度为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0.3%、0.2%、0.1%和0.1%,衣着价格环比下降0.4%。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余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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