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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推进水泥厂脱硫脱硝建设工作

更新日期: 2013年12月30日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字体:

  2013年,重庆市在全面完成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中29个重大减排项目的同时,强力推进减排项目的实施,全年共完成800余个项目,预计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增容全面完成

  为全面推进发电厂和水泥厂脱硫脱硝建设工作,重庆市政府加强政策引导,2011年,即明确了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和熟料生产规模在2000吨/日及以上的水泥生产线(严于国家4000吨/日及以上的要求)必须建设脱硝设施。2013年,采取了系列措施进行深入推进。

  制定排放标准,出台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将火电厂执行国家标准的时间提前了1年半,并率先在全国制定了水泥排放的地方标准,将水泥企业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定为350毫克/立方米,为脱硝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强化技术保障,重庆市拓宽思路,重点打造,探索出“分级燃烧+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的较为成熟的脱硝技术,实现了技术突破,消除了企业担忧,并培育出在全国范围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治理企业,承办了全国非电行业脱硝建设工作培训会等。

  统筹考虑保电与减排之间的关系,在全市电力匮乏的情况下,重庆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进一步加大外购电力度,科学合理地确定电厂检修时间,并利用电厂检修时间建设脱硝设施,妥善处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重庆全市所有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提前1年达到了国家的火电新标准。其他的脱硫脱硝项目也正在按计划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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