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发布公告称收到增值税退税7830万
冀东水泥25日晚间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截至2014年9月24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783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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