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为满足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及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及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扬”)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法规,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具体签署相关合同。
二、担保情况
1、互助金圆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申请 4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借款期限一年,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互助金圆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申请 6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融资, 借款期限一年,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互助金圆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 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融资, 借款期限一年,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4、青海宏扬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申请 3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融资, 借款期限一年,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1.互助金圆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22 日
注册地址:互助塘川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5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2.互助金圆 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如下:
万元
指标名称 2014 年度(合并)
资产总额 384,111.42
负债总额 231,098.62
其中:银行贷款 106,150.00
流动负债 186,301.03
净资产 153,012.80
营业收入 133,930.37
利润总额 30,661.81
净利润 27,059.61
资产负债率 60.16%
(二)、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青海宏扬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郭勒木德小甘沟 109 国道 K2796 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
2.青海宏扬 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如下:
万元
指标名称 2014 年度(合并)
资产总额 71,984.56
负债总额 42,348.15
其中:银行贷款 18,400.00
流动负债 34,484.65
净资产 29,636.41
营业收入 34,889.53
利润总额 9,716.78
净利润 8,771.42
资产负债率 58.83%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互助金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为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为满足互助金圆与青海宏扬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及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扬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拟担保的对象为互助金圆及青海宏扬,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7854.2 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35.40%,其中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总额将可能达到 95654.2 万元,该金额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58.54%。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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