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公告:委任杨勇正出任山水水泥中国附属公司之高级管理职位
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2)
(股份代号:1252)
公告
谨此提述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关於经修订不竞争契据(「经修订不竞争契据」),其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关於李留法先生(「李主席」,本公司主席、非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所持有70%股份之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Tianru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收购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691.HK)(「山水水泥」,一间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约28.16%已发行股本(「山水股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之词汇具有该通函及该公告界定之相同意义。
根据经修订不竞争契据,控股股东已承诺(其中包括)向本公司授出选择权,可收购山水股份,而交易条款不逊於第一次收购之条款。控股股东已通知本公司(其中包括)彼拟委任高级管理人员加入山水水泥之附属公司,以及建议杨勇正先生(「杨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代表、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水泥」)总经理)為适当人选,因為考虑到其行业经验及其在本公司担任之职位在倘本公司决定行使选择权以收购山水股份并获得权利可建议其属意之人选时将有利於维持管理的延续性。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為委任杨先生為山水水泥附属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公司决定行使选择权收购山水股份并获得权利可建议其属意之人选时,将有利於维持管理的延续性。
鉴於建议委任杨先生出任山水水泥附属公司之高级管理职位,董事会议决杨先生须调任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杨先生亦已辞任本公司授权代表及首席运营官以及天瑞水泥总经理,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杨先生於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之委员身份维持不变。杨先生之履歷资料杨勇正先生,47岁,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為本公司执行董事,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為本公司首席运营官,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為天瑞水泥总经理,并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先生於水泥行业拥有丰富经验,曾担任本集团内多个职位,例如商丘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口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辽阳天瑞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先生於一九九一年获河南大学石油化工学士学位并於二零一二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於二零一二年六月,杨先生获授予「辽寧省中小企业矿业建材行业先进工作者」称号。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杨先生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杨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起為期一年,可膺选连任。杨先生将获得袍金每年240,000港元,该金额由董事会参考现时市况、其职责及责任釐定。於本公告日期,杨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的权益。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杨先生确认(i)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过去三年,其并无於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亦并无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担任董事;(iii)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及(iv)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本公告所述其在本集团内之角色转变相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主席
李留法
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李留法先生
执行董事
徐武学先生及李江铭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杨勇正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孔祥忠先生、王平先生及杜晓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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