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罕见派出督查组释放了什么信号?
摘要:今天(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一项极具信号意义的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地方推进民间投资进行督查,要求尽快激发中国民间投资活力。
今天(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一项极具信号意义的决定:派出督查组对地方推进民间投资进行督查,要求尽快激发中国民间投资活力。
国务院派专门针对民间投资派出督查组,这样的工作安排并不常见。因为,民间投资不同于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指令性的行政政策对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效率并不明显,选择派专项督查组从地方对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是政府为数不多的方法之一。
这一举动意味着,当前中国民间投资低迷、活力不够的形势已经相当严峻。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当前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回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放宽准入,打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今年一季度,全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0.7%,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3万亿元,同比名义仅为增长5.7%,增速落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个百分点,增速比1-2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
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图上,从2013年到2015年的36个月里,民间投资增速一直都高于全社会投资增速。但自进入2016年以来,民间投资与全社会投资开始分道扬镳,民间投资增速开始一路下滑,从2015年同期的13.6%急速跌落至5.7%。民间投资增速同比腰斩一半多。而2013年,民间投资增速曾经达到23.1%,高于全社会投资3.5个百分点;2014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缓降至20.9%,到了2015年一季度,民间投资降至13.6%,仅超出全社会投资0.1个百分点。至今年一季度,民间投资已经大幅落后于全社会投资5个百分点。
民间投资增速跑输全社会投资,是最近几年来从没有出现过的情况。民间投资是指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过去多年来,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的稳定器和加速器,相对于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民间投资更代表着社会资本的投资活跃度。因此,民间投资成为观察中国经济活力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除了民间投资在今年一季度出现腰斩式回落外,今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如此重视民间投资另外一个背景是: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例也出现了近10年来罕见的下滑。自2006年至2012年,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比重从49.8%上升到61.4%,到2015年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了64.2%。但刚刚过去的2016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降至62%,比去年同期降低3.0个百分点。
这种矛盾现实所展示的是中国经济2016年一季度超预期企稳回升背后的真相:实际扩张的财政政策和相对宽松的货币投放,搭配大规模由国有企业做主导的基建项目,稳住了不断承压的实体经济。
但隐忧随之而来。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的双线回落,已经开始预警。有一点很明确:尽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不断加码的稳增长政策在今年一季度起到了初步效果,但如此力度的财政刺激和货币力度,是不可持续的,至少官方已经多次明确暗示不会重走四万亿的老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些正是今天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安排督查组,发力刺激民间投资的根本原因。
综合分析看,从今年一月开始民间投资增速脱轨全社会投资猛然下坠的原因有以下6点:
1;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发力财政政策,重点集中在大型基建项目,而基建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大、汇报周期长、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历来都不是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中国的基建投资主要还是国企主导。
2;民间投资较为集中制造业领域,面临严峻利润下滑、去产能、去库存的压力,整体属于收缩调整期,再加上不断爆发的债务违约、破产倒闭的案例,导致可供民间资本投资的价值标的不多。
3;2016年一季度虽然M2余额达到144.6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年度预期目标达到13.4%,但由于去产能任务、债务违约案例频发,导致民营企业在获取信贷资金上实际更加困难。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在整体货币政策宽松的前提下,更加凸显。
4;不断承压的实体经济和相对悲观的预期,让不少民营企业的投资决策更加谨慎和保守。
5;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安全、谨慎等各种微妙因素的考量,在落实中央为微增长、调结构、发力供给侧改革而推出的大规模基建投资项目时,天然地选择了国有企业。
6;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某些考虑,在推动民营企业投资方面,主动作为程度不够。这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因此,这种不作为也成为国务院即将启动的督查工作的重点之一。
不过,民间投资毕竟不同于国有企业投资,民营企业也不同于国有企业。政府对民间投资只可引导,不可强求。民间投资听信的是市场和利润,而不是政府。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督查组重点督查地方对鼓励民间投资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
就此次国务院启动的民间投资督查具体看:
1;督查对象:地方政府。
2;督查依据:《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26日发布)。
具体包括8个方面: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3;督查重点内容: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项目推进情况、具体政策和项目执行效果。
4;督查方式:各地、各部门自查+国务院有选择的督查+第三方评估。
5;督查要求:对地方在推动民间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地方不作为现象要求克服;对民间投资潜力要求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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