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水泥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水泥协会文件
中水协字〔2020〕7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水泥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各大水泥集团公司:
为了促进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广“二代”技术的应用,推进水泥产业智能化发展,全方位提升水泥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施水泥企业的进一步节能减排,使中国水泥技术装备实现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并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国水泥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全国水泥企业优秀总工程师”推荐评选活动。
全国水泥企业优秀总工程师的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企业在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实施节能减排等方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通过总结和宣传优秀总工的先进事迹,并参与技术交流,分享水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经验及成果,从而带动水泥行业的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申报推荐活动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国水泥协会会员单位、各水泥生产企业(含集团)、水泥科研设计院所的总工程师(含企业主管生产、技术、设备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二、推荐评选条件
1.能认真履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积极完成企业的技术进步、质量管理、贯标认证等项本职工作,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为行业及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推进节能减排等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长期从事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担任总工(含副总经理、副总工)时间在三年以上,在水泥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经历。
3.重视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积极参与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活动。在近两年内,参加中国水泥协会组织的技术交流活动二次以上,具有推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方面的成果和完成项目的实例。
4.在近五年内,作为第一著作人有一篇以上或合著三篇以上论文,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
5.在近五年内,有一项以上个人专利证书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企业专利证书。
6.所在企业近五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级科技奖或科技鉴定成果,以及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为企业取得了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需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7.已经获得过优秀总工程师称号者,在五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8.为了鼓励青年技术管理人员发展,工程师职称的申报人员,在以上各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经省行业协会或集团特别推荐(需附《特别推荐书》,可以参加评选活动。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或企业推荐,所在企业认可盖章后报省市自治区水泥协会(建材协会)。截至时间:2020年4月24日。
2.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协会负责对上报人员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报至中国水泥协会。截至时间:2020年5月29日。
3.中国水泥协会近三年公布的全国水泥行业前10强集团公司及其所属水泥企业(含各水泥设计、研究院所)向集团技术主管部门推荐,由集团初评、择优推荐报至中国水泥协会。截至时间:2020年5月29日。
4.上报材料的电子版仅接收word文件(证明材料可扫描图片或PDF版本),请发电子邮件至评选办公室;纸质版本请盖章扫描后一并邮寄到评选办公室。
四、评选程序
1.中国水泥协会将组织行业内专家、有关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
2.评选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水泥协会科技发展部,负责承接上报材料,并将上报材料呈报评委会。
3.评选结果将于7月1日至7月31日在中国水泥协会网、数字水泥网上公示。
4.公示期满后,评选结果及反馈意见将一并上报中国水泥协会审批备案。
五、参评优秀总工程师应提供的资料
1.水泥行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见附件1);
2.2019年所属水泥企业生产情况表(见附件2);
3.行业先进技术(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表(见附件3);
4.发表论文、技术报告、企业或个人专利证书(复印件);
5.科技或产品鉴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6.企业环保达标证明、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六、特别说明
本次评选活动,意义在于表彰和宣传优秀总工程师所做出的突出成绩和优秀事迹。活动不收取参评个人和企业的任何费用。
凡被评选为优秀总工程师,须应邀出席相关表彰及颁奖活动(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由所在企业发函说明,并安排其他人员出席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荣誉。
七、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中国水泥协会科技发展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刘 艳
手 机:18501358429(微信同号)
传 真:010-57811359
邮 件:93961081@qq.com
附件:
1.水泥行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
2.2019年所在水泥企业生产情况表
中国水泥协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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