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政策宣贯培训会成功召开
9月6日,河北省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政策宣贯培训会在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材协会”)以视频方式召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建材协会以及水泥企业代表共约90人参加会议。省工信厅原材料处处长石起伟主持会议。
会上,省工信厅原材料处副处长尤沛重点从四个方面对《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23〕391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宣贯解读。一是错峰生产规则,环保绩效规则方面,4000t/d及以上企业环保绩效在2023年底前达到《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采暖季减少停窑天数50天(以后年度递减)。现有环保绩效A级企业2023年底前未达到《标准》的,仍享受原规定减免错峰20天的政策,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不再享受错峰减免政策;置换错峰生产时间规则方面,置换错峰生产时间须签订置换协议;调整错峰计划规则方面,调整后的错峰时间原则安排在规定的错峰时间段;同时供暖和协同处置规则方面,企业在享受供暖政策的同时,须在非采暖季规定的错峰时间段补足停窑时间。二是特殊事项处置:因生产经营情况调整错峰生产计划,在严格落实错峰规则的前提下,企业因订单调整、客户需求等生产经营情况需调整错峰生产计划的,应提前15天向省建材协会提出申请;因安全生产、国家重大工程保供等特殊事项调整错峰生产计划但又不符合错峰规则的,应向当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因其他特殊事项无法按错峰规则制定错峰生产计划的,需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后,按批复意见制定错峰生产计划;三是有关要求:省建材协会负责指导企业按照错峰规则合理制定错峰计划;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企业错峰计划符合性,汇总企业错峰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前上报省工信厅。四是保障措施: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要做好企业错峰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责令改正、通报、约谈、纳入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监管清单等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本辖区内错峰生产执行到位。省建材协会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公开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计划(含计划调整情况),并做好企业错峰生产督导工作。
省工信厅原材料处处长石起伟作总结讲话。他指出,2021年以来,省工信厅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企业、行业、各地政府部门建议,并到周边省份考察学习错峰生产工作,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依据国家政策制定出台2023-2024错峰生产相关规则,作为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行为规范。他要求,一是要依法依规落实错峰生产政策,企业、行业协会、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错峰生产规则和规范开展工作。二是要保障环保绩效创A政策公平性,根据环保绩效创A企业数量情况,适当调整减免优惠政策,保证政策的相对公平性。三是错峰生产天数置换要公平自愿,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充分征求企业置换意愿,企业之间置换错峰生产天数要按照规则要求签订置换协议。四是调整错峰生产计划要在规定时段内,调整错峰生产计划需在错峰生产规定时段内,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工信主管部门对调整错峰生产计划的职责。五是同时承担协同处置和居民供暖的,达不到协同处置最低标准的企业,执行单纯居民供暖规则。六是公平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省建材协会强化监督督导,及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网站公开错峰生产计划。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省工信厅不定时开展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和不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进行约谈、通报。他最后要求,企业、行业协会、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水泥行业稳增长,助力水泥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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