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吨-扶绥海螺2021年脱硫石膏采购招标
扶绥海螺2021年脱硫石膏采购招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 FSYC-20210412 | 招标单位: | 扶绥海螺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1-04-12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4-18 18: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21-04-20 08:00:00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4-24 18:00:00 | |
投标起始时间: | 2021-04-24 18: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28 11:00:00 | |
开标时间: | 2021-04-28 11:00:00 | 阶段: | ||
标段数量: | 1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是 | 标书费金额(元): | 100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100000 |
招标详细信息
2021年脱硫石膏采购招标公告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2021年脱硫石膏采购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脱硫石膏。
2.运输方式:汽运。
3.交货地点:扶绥海螺脱硫石膏堆场。
4.采购数量:约11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质量指标:SO3≥38%,结晶水≥16%,附着水≤12%,10≥PH值≥6,不溶物≤8%,氯离子≤0.5%,不含其它杂质。
6.合同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
7.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申请单位注册资本不小于200万元(含2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投标人拥有脱硫石膏生产企业包销协议或相关货源。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已完成三证合一更换的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
2.非法人代表申请报名需提供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 脱硫石膏生产企业包销协议或相关货源证明材料。
4.脱硫石膏生产企业固废环保备案材料。
四、报价原则
由于当前治超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本次招标明确在合同履约期间内,不再因治超原因对采购价格进行调整,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采购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五、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2日08:00-8月18日18:00在海螺阳光采购平台(登陆网址:ygcg.conch.cn)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2. 报名开始后即开始资格预审,并对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18:00。调查通过的单位于2021年4月20日08:00至4月24日18:00缴纳标书费,招标人确认收到相关费用后,进行系统发售标书。
3.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1:00,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通道。
4. 投标单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相关费用至扶绥新宁海螺公司,其中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书费100元(标书费在领取标书后,不予退还)。招标人不收取现金或个人名义转帐。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缴纳足额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给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待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退还给投标单位。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5.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脱硫石膏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和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公司可凭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参与投标。
六、招标人信息
公司地址:扶绥县新宁镇东环路5号
联系人:李先生/小李先生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771-7527610
手机:18778358898/13737570225
传真:0771—7527588
收款单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047101040002819
七、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18977563777(李先生)
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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