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年度水处理药剂招标招标公告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年度水处理药剂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25 14:20:21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 BID2024112300018 | 招标单位: |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11-25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02 08:00:00 | |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 2024-12-03 08:00:01 |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 2024-12-08 08:00:00 | |
投标起始时间: | 2024-12-08 08:0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3 14:30:00 | |
开标时间: | 2024-12-13 14:30:00 | 阶段: | 报名中 | |
标段数量: | 1 | |||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 否 | 标书费金额(元): | ||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 是 | 投保金金额(元): | 4000 |
标书文件下载
未登录或未报名该招标,无法下载标书!
招标详细信息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水处理剂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我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2025年度水处理剂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处理剂;
二、招标单位: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标的物: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年度预估数量 | 质量要求 |
1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 纯品 | 吨 | 100 | GB/T 17514-2017 |
技术服务要求:
卖方需提供水处理剂调配方案与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定期水体取样调整水处理方案,首次使用必须出具书面详细的使用方案并安排人员驻厂进行调试,配合买方完成药品调配,待使用稳定后方可离开(买方提供食宿)。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水质浑浊,调节药剂量无法缓解情况,卖方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含药剂选型)。
四、合同周期: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
五、交货地点: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标的物)、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单位必须与大型骨料项目、涉及水处理相关业务需求的国有企业近两年存在合作关系(提供购销合同或发票)或水处理剂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车间照片、生产线产能介绍等支撑材料),投标报名文件中需进行提供。
2.水处理剂投标单位需具备较强的产品保供与技术服务能力,提供生产阶段水处理剂选型与调配技术服务。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前,携带投标药剂型号到现场开展小试并提供书面的简易辨别药剂纯度的验收试验方法。药剂投加量超百万分之5以上,搅拌后15s内污水无法变清,视为不满足使用(药剂溶解比例*溶液投加比例)。经过招标工作组共同确认满足使用后,进行现场使用结果会签(会签表需同步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方可进行商务标投标,否则商务标无效。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具体时间)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5日8:00-12月2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孙恒泽 17718244142
陈刘严 15609639520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 0553-8398265
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报价网址:http://srm.chinaconch.com/oauth/public/default/getBiddingDetail.html?sourceNum=null&sourceFrom=BID&sourceType=BR&sourceHeaderId=6272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暂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