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深圳地铁12号线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深圳地铁12号线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轨道工程事业部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轨道工程事业部深圳地铁12号线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水泥(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29-21055)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本及贷款,相应资金已经落实。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采购范围:
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到货期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时间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700 | 2021.11.10-项目结束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 42.5(袋装) | 吨 | 2800 | 2021.11.10-项目结束 | |
合计 | 350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送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及仓库,目的地车板交货,卸货由买方负责。
注: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如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3预计分批送货时间:2021年11月至项目结束,以实际送货通知为准。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1.4.2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的报价人才能参加投标;
1.4.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和售后服务;
1.4.4 报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询价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4.5 本次询价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1.4.6 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三份水泥供货业绩。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1年10月2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轨道工程事业部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1.8付款方式及结算
1.8.1预付款:本次物资采购项目不设预付款,报价人应充分考虑资金成本。
1.8.2中期支付:月结(对账周期上月21号-本月20日),在当期对账完成后,买方于下一个月20号前支付当期货款的80%,当前对账后第二个月支付当期货款17%,剩余3%留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
1.8.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无息支付。
1.8.4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1.8.5结算:银行转账,结算单价为固定结算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1.8.6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材料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供货及资金支付问题。
1.8.7调价原则:基准单价为《中国水泥网》2021年10月22日公布广东深圳市场:深圳海螺水泥牌对应品种规格价格,即袋装890元/吨,散装910元/吨。对账周期内的平均基准单价在±5%范围内浮动,不调整当月结算单价,当月平均基准单价超过±5%范围后,扣除±5%后进行对应调价。结算时,报价人应反馈下订单当月平均基准单价截图信息以供双方确认结算价格。
1.9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工程事业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F栋写字楼
邮 编:650041
联系人:邹逸民
联系电话:18687041985
采购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尖岗山大道与卧龙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 刘万冲
电 话: 18898595886
1.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376214
组织单位全称
(电子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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